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09年2月18日 嵊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嵊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嵊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09年3月4日至6日在市区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嵊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市发改局关于嵊州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嵊州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市财政局关于嵊州市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嵊州市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9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嵊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嵊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