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村山塘、水库、灌排渠道、江河、堤坝、自来水、排污管道等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村建立水利示范村建设领导小组,由全体村委组成,村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
二、村定期不定期对全村水利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影响正常运行的问题,对管理人员提出批评并及时解决,影响严重的同年终报酬挂钩。
三、各管理员对所管项目任务明确。根据管理任务做到日常巡查。巡查水利设施的坝体、坝基、渠道、管道等有重大影响的险情。
四、保持坝面、河渠、江道整洁,及时清除树木、杂草、高杆作物、塑料袋、垃圾等,确保水利设施正常运行。
五、每月对水利设施巡查不少于三次,汛期、暴雨天气、台风来临之际要加密巡查。
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村主要干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