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崇仁镇镇歌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千年古镇——崇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实力崇仁、活力崇仁、魅力崇仁的整体形象和品位,弘扬崇仁深厚的文化底蕴,展示崇仁良好的精神面貌,营造“凝人心、扬正气、聚合力、树形象”的浓厚氛围,崇仁镇党委、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崇仁镇镇歌(歌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1.总体要求雄浑壮阔、激昂有力、催人奋进,以凝聚人心、振奋精神、鼓舞斗志、激发干劲为主题,能表现崇仁的历史内涵、文化底蕴、地域特色、人文精神,展现崇仁新形象。
2.歌词必须充分体现崇仁古镇特色,能很好地表达出崇仁古镇文化和崇仁人民的精神追求,能使人们产生一种自豪感、归属感,能充分体现崇仁人民的发展理念、精神风貌和文化品位,便于普及和传唱。
3.歌词中必须出现“崇仁”或“崇仁人”字样,歌曲正名由作者自行取名。
4.歌曲能适合大合唱、清唱和卡拉OK演唱,时长以3-4分钟为宜。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三、评选奖励
由本单位聘请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对录用者给予3000元人民币奖励。
四、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请寄浙江省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赵国庆收(邮编:312473),或发送至崇仁镇政府电子邮箱szcrz2010@sina.com。
联系电话:83093616 13588510488
五、特别声明
1.应征歌词必须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剽窃。
2.应征作品末尾必须标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箱。
3.获奖作品除署名权外的一切知识产权均为崇仁镇人民政府所有。
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201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