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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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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家暴,人人有责
来源:
作者:
袁珊珊 2011年01月11日
《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实施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省《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宣传月活动也已启动。 由于各种原因,家庭暴力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比较突出,且受害者多为妇女、儿童及老人等,必须加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最大限度减少家庭暴力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关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一手抓教育处罚,一手抓救助服务,打好“防、治、助”组合拳。对家庭暴力要预防在先,倡导家庭成员相互尊重、相互爱护、相互扶持,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加强法制教育和家庭暴力隐患排查;及时制止、依法惩治,畅通家庭暴力投诉举报渠道;全面救助、完善服务,运用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围绕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法律咨询、调查取证、医疗救治、人身安全保障、心理疏导等方面,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全方位救助和综合性服务。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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