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营工商业和农村供销合作社1950年代,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胜利和土地制度改革在全国完成以后,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转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国家需要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有一定的发展,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由于其本身存在的种种问题也必然会出现不利于国计民生的一面。在资本主义企业和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之间、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之间、与本企业职工之间的利益冲突越来越明显。同时,广大贫苦农民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购买及农产品销售等方面,不仅受到商人的多层中间剥削,而且还常常遇到买不到或卖不出的困难。因此,及时调整和改组工商业,建立农村供销合作社,对于将原来落后、混乱、畸形发展、唯利是图的资本主义工商业逐步引导到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上,对于打击投机商业、稳定物价、缓和市场供应、有利于人民生活已显得十分必要。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立国营工商业和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逐步展开。
1949年~1952年,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委《关于金融、贸易、财政、电讯、公路、铁道、税收诸部门全省按整套由上而下进行接管的决定》文件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隐藏在民族资本主义企业中的官僚资本股份及其他反革命分子的财产的训令和指示,先后接管了18家工厂,主要有浙江茶叶改良场(三界茶厂)、复兴窑厂、锦源丝厂和一批碾米厂,并新建了嵊县机械修理厂、印刷厂、染织厂等三家国营工厂和一家公私合营的嵊县酱乳厂。从此,初步建立起县国营工业的基础。
1950年6月,创建中国百货公司浙江省嵊县支公司,这是嵊县第一家国营工商企业。行政上属县工商科领导,人事、财务、业务由省公司垂直领导,管理体制上实行货币大回笼,物资大调拨。支公司在城关镇南大街设国营百货公司门市部一个,职工31人,流动资金16.38万元(其中商品资金15.96万元),经营棉布、百货、煤油、食糖、卷烟、肥田粉等商品。同年7月,支公司在新昌县设办事处,10月改为经营组。至1951年11月,分别在崇仁、三界、长乐、黄泽、甘霖、石璜等镇设经营组。是年9月至12月,支公司在城关镇东前街、南大街和解放门内分设三个门市部,经营品种达262种,业务不断扩大。1952年12月,支公司改名为百货商店(公司),同时撤销各集镇经营组。是年底,嵊县百货商店(公司)流动资金达63.43万元,销售额达240.27万元,上缴税金6.98万元。
在中国百货公司嵊县支公司建立的当月,成立了中国粮食公司浙江省嵊县办事处。1951年1月,成立中国土产公司浙江省嵊县办事处和中国茶叶公司浙江省嵊县办事处,同年4月成立中国盐业公司宁波支公司嵊县办事处(即盐管站),9月成立绍兴专区嵊县专卖事业分处(即糖业烟酒公司前身),1952年4月,专卖事业分处归属宁波专区,6月开设第一个营业部。
国营百货公司和各门市部,各镇经营组以及各类办事处相继建立后,积极配合国家对茶、茧、烟、粮的收购,供应人民生活必需品,平抑物价,稳定了市场,同时在资金、货源上扶助农村供销合作社,组织私商联营,有力地促进和活跃了城乡经济,从而确立了在嵊县商业界的领导地位。
在建立国营商业的同时,着手筹建各类供销合作社。1949年12月7日,嵊县供销商店在城关镇南门口成立,归属绍兴贸易公司领导。翌年2月8日改为嵊县供销合作总社,内设社务、业务、会计股,对外开设粮食、土产、百货门市部。1950年1月1日,甘霖区桃源乡供销社宣布成立,这是全县第一个农民集资的乡级供销社。共有社员542人,干部、职工10人,分320股,股金840元。3月,长乐供销社成立。5月至6月,崇仁、石璜、三界、白鹤相继成立供销社。8月,富润、普义、贵门三个乡分别建社,并组建村社九个。政府对农村建立供销社予以大力支持,鼓励农民办社。国家银行贷款的利息比国营商业社低10%,在所得税的缴纳上规定:1950年7月31日前成立的免征半年,8月1日后成立的免征一年,小社并大社的减征半年,营业税一律减征20%。国营商业对供销社实行货源优先,价格低2%至5%,铁路运输费降低一级等优惠。由于各项措施的实行,各基层供销社商品丰富,价廉物美,营业人员还经常肩挑车运,走村串户送货上门,受到群众普遍欢迎。供销社配合农民生产渡荒,开拓土特产销路,供应生产生活必需品,为国营商业代购代销,挑起了城乡和工农业物资交流的重任。商业经济和供销社建设得以迅速发展。是年9月底,全县共有乡级供销社30个,社员9912人,股金11025元,干部职工145人,其中自发组织的供销社占总数60%。
1950年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的要求,对已建的供销合作社进行整顿。据13个社的统计,处理自由股1790元,停止非社员交易,自营业务扩大3.3倍,合并村社、乡社12个和职工消费社3个。供销社因整顿而健康发展,社员迅速增加。1951年3月底,全县有供销社35个,社员为整顿前的7倍,达72341人。1951年4月召开首届社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长任理事会主任,县委书记任监事会主任。负责领导供销、消费、运输、手工业等合作社,领导和管理农村市场,为国家组织农业税,代营粮油木材、自营棉花、百货、肥料、土特产、食品、副食品等。是年下半年,农村土改工作胜利完成,区、乡政府派土改干部充实各地供销社。通过生产生活资料的廉价销售,广大农民群众看到了办供销社的优越性,要求入社的热情高涨,社员数量急剧增加。同时得到区、乡政府和社会全力支持,主动向供销社赠送祠堂,庙宇和公房275间,器具1213件,价值7.5万元,基本解决了供销社的经商用具和场所困难。许多农民以自由借贷、以劳折股、分期交款等办法解决了入社股金困难。县委加强领导,健全力量对供销社作了进一步的组织整顿和规模调整。1952年10月,根据中央和华东局“服从整体,建立制度,树立标准”的要求,结合嵊县实际建立“四制五标”,即计划制度、合同制度、财务制度、统计制度及工作定额、商品周转率、费用率、损耗率和利润率标准,使企业管理步入轨道。至1952年底,经整顿后全县有供销社21个,社员达18万人,入社农户占全县总农户的42.86%,已建社的乡占全县的61%,股金37万元,干部职工750人,建社速度之快和入社农户在总农户数中的比例均列宁波地区各县之首。
1950年1月至1952年下半年,供销合作社按照国家计划,以合理价格收购各种土特产,总值达441万元以上,供应农民群众所需的生产生活各项物资累计总额达618万元以上,其中为农民供应化肥计9.83万担,总额135.3万元。同时还发放各种肥料贷款10.13万余元,解决了一部分贫苦农民缺乏肥料资金的困难。供销合作社的服务工作,为农民减除中间剥削约51万元,保障了农民生产所得,扩大了再生产资金。通过本身业务,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了一系列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发动群众集体投售茶蚕和组织集体储存实物,订购肥料及与互助组建立“结合合同”等工作,促进农民在生产上进一步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其中储有实物计款2万多元(大米256担,稻谷2749担)订购肥料款1.8万元。领导和扶持手工业生产,特别是在长乐、北山两个区的11个乡发放无息贷款,辅导生产技术,改进与提高竹浆生产,当年收购土纸343担,为保证此后文化建设需用纸张的原料供应创造条件,同时也有力改善了山区农民的生活。供销合作社在保证国家工业原料供应,充裕出口贸易物资及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等方面起到极大作用。扶持私营工商业
嵊县解放后,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政策,允许和扶持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继续存在和发展。据统计,1950年全县工商户营业网点共计3355户,其中包括工业、商业、金融、运输、加工业、个体小商、流动摊贩等多种类型,并有缫丝、丝绵、茶叶、粮油加工等行业的厂、场、坊226家。私营工商业在增加工业产品,搞活流通,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及国家积累资金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针对当时私营企业中无证开业者较多,已开业的企业资产没有统一评估,资本不实等情况,为加强管理,县工商科首先在全县进行了一次工商登记和重估财产、调整资本的工作。1951年对全县2000多户私营企业和商贩,按照凡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者鼓励其经营、准予开业,有害于国计民生并从事投机捣乱的不予登记,并禁止机关、部队经营商业的原则进行全面调查登记。至8月,全县申请登记2103户,经审查、批准发证的1852户,缓发证208户,需清理的19户,自动歇业24户。在此基础上对业已批准发证的工商户进行重估资产,调整资本的工作。仅据城关镇工商户统计,重估以前总资本额103.21万元,其中流动资金51.77万元,固定资金51.44万元;经过重估,增加资本7.21万元,消除原虚假登记资本10.35万元,重新登记后总资本额为100.07万元。
针对当时散布于全县各地,无统一管理的交易市场“牙行” ①,1951年,县政府着手予以改造,经过全面整顿和改组,使其成为有组织的“代理商”。至是年9月底,全县13个集镇组成“代理处”64个,其中城关镇8个。1952年9月又将城关的土产、粮食、蔬菜、柴炭四个交易所、场、处进一步组合成立公立嵊县物资交易市场。对有关国计民生必需的生活用品,县政府批准私营商业户进行经销或代销。1951年批准通源福与协丰烟号代销卷烟,1954年全县卷烟另售商贩401户全部批准给予批购代销。
1950年起,在城关镇零售商业中组织棉布、百货、酒酱、文具和肉食等52户及酿酒、食盐、竹木、陶器、运输等48户,分别组建为共负盈亏的私私联营企业8户、私私合营企业6户,其中9家棉布店于1952年11月经中央私营企业局审核批准组成九星棉布有限公司。
由于国营商业的批发和零售都进展较快,而私营商业活动因货源分配和外地进货受限制及部分企业消极经营,导致私商经营亏损,减员减薪,业务停滞等现象。九星棉布有限公司经营一年半,资本亏蚀77.5%。为扶持私商健康发展,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在零售阵地上采用了“踏步”措施。调整批零差价,让出部分商品归私商经营,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撤并网点,让出部分市场给私商经营等。经上述措施,公退私进,以棉布、百货两个行业统计,公私比重起了很大变化,1954年调整后,国营降为50.61%,私营上升为49.39%,绝对额增加80%,使私营商业普遍有利可图,促进了私营商业经营的回升。
20世纪50年代初,嵊县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改造、扶持,完成了工商登记、调整资本、经销代销、联营合营等工作。私营工商业的恢复和发展在整个国民经济恢复中曾作出一定贡献,因而在当时的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
三、举办城乡物资交流会
嵊县各集镇利用旧庙会进行物资交流古已有之。1951年起,国营商业部门和供销社沿用各地旧庙会的地点和时间,组织城乡物资交流活动。1952年,根据华东局、省、地领导部门提出的大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促进生产和经济发展的指示精神,嵊县的城乡物资交流进入了高潮。
1952年6月中旬,县委从县财委、工商科、总工会、税务局、城关镇等单位抽调力量,进行城区工商业调查,摸清私营经营情况及思想动态。在调查中了解到不少工商户经营积极性不高,原因主要存在怕负担、怕“五反”运动及怕劳资、公私关系处理不好等。调查后分别召开有关单位以及全县工商界代表会议,学习上级有关物资交流重要性的文件,统一认识,提高搞好物资交流的信心。在此基础上,成立嵊县物资交流委员会,7月,县委又成立全县物资交流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领导全县物资交流工作。县物资交流委员会先后派公私代表出席华东局、省、专区及外县等各种夏秋物资交流大会。共签订成交合同157件,购销总额达14.24亿元,其中购进总额4.42亿元,销出总额9.82亿元(旧币)。是年秋冬,在县内有组织地先后举办了八次物资交流大会①。此外石璜、博济两地群众分别沿用农历九月廿二日和农历十月初六日旧庙会会期自发开展了物资交流活动。上述十次交流会,只有7月7日的城关镇是新会期,以交易所形式出现,批发商品为主,其余都是利用旧庙会会期和地点,以零售商品为主。除自发开展物资交流会以外的八个集镇交流会,合计参加人数为40.95万人,交易总额97.938万元(旧币),其中收购占14.33%,供应占39.76%,小宗批发成交占41.91%。在交易方式上,批发占1.82%,零售占98.18%;在公私比重上,国营占17.9%,合作社占22.5%,私营占53.6%,个体占6%;在商品类别上,工业品占36%,手工业品占8.3%,土特产品占42.5%,其他占13.2%。
物资交流大会打开了广大农民的梨头、蚕豆、土丝、榨面等土特产销路,购进了棉布、百货、颜料等商品,满足了城乡人民生产、生活需要,活跃和促进了全县的经济发展。同时也通过实践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受到了一次政策及思想教育,扭转了存在于部分干部中的宁右勿左和“重生产、轻交易”观点,并且对广大私商也是一次很好的教育,打消了原先存在的各种顾虑,为今后的城乡物资交流活动的展开打下了良好基础。但也须加强对手工业生产的指导工作,以解决在交易大会中暴露出来的手工业产品淡季滞销、旺季不够供应的问题。①中国旧时为买卖双方说合交易并收取佣金的居间商行。《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版,第1639页。(本文写作中参考了吴理清、周儒良同志撰写的《嵊县私营工商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文章)
作者:王和祥,长乐镇剡源村人,现受聘于嵊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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