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辛亥革命期间,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为宗旨,同盟会、光复会等革命政党和组织反对使用清皇朝的纪年,改用中国历史曾经使用的“黄帝纪年”,就是说年份采用传统的干支纪年,如“辛亥”、“癸丑”等,月、日则为黄帝纪年的月、日。但各地的纪年又不尽一致,如公元1907年,《民报》的黄帝纪年为四千六百零五年,《黄帝魂》为四千六百十八年,《江苏》等报刊为四千三百九十八年。浙江光复会使用《民报》纪年,如浙督汤寿潜《上南京政纲书》所云“黄帝纪元四千六百零九年八月十九日,即为西历公元一千九百十一年十月十日。”
辛亥革命胜利后,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通电各省“以黄帝纪年四六○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黄帝纪年使用至该年十一月十二日(公元1911年12月31日)终止。”由于此,许多辛亥革命志士写的文稿中,凡民国前使用的“月”、“日”,大多为黄帝纪年之月、日。如浙督汤寿潜给绍兴军政分府都督王季高(金发)“九月廿九日”的函为黄帝纪年,即公元为1911年11月19日。甚至在同一篇文章中,民国前为黄帝纪年的月、日,而民国后为民国纪年,存在前后不一的情况,这是阅读辛亥革命志士的文献时要特别注意分清的一个问题。
(本文作者:系嵊州市政协退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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