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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黄褒墓志铭考补订
来源: 作者: 朱刚 2012年04月01日10:58:57 

   1985年3月嵊县文管会办公室编写的《嵊县文物》(第十三期)刊载有已故原文管会主任袁六桥先生撰写的访碑录之《宋黄褒墓志铭》一文,对于八十年代发现于济渡村米厂的宋代黄褒墓志曾作研究考证,但部分见于墓志的人物资料限于当时条件仍有缺漏,现依据正史并结合家谱等文献再作探考,以期对此墓志之史料价值有进一步的认识。

  一、墓志出处及全文

  宋黄褒墓志,原存济渡村碾米厂作米斗下垫石用,石面已磨易,幸石质甚硬,大部分字迹仍可辨认。据当地人说,此石出自香炉峰下,从俗名黄坟山的墓地取回。墓志石长98厘米、宽92厘米、厚11厘米,一面篆刻“宋故黄府君墓志铭”八字,一面镌墓志铭文。铭文转录如下:

  宋故黄府君墓志铭

  朝奉郎充徽猷阁待制提举临安府洞霄宫赐紫金鱼袋李光撰

  越有笃行君子黄褒,字成甫,自言系出唐晟之后。晟尝为明州刺史,遭五季乱离,子孙散处会稽之□邑,故今为嵊人。曾祖承禄,祖玘,父彦先皆不仕。君始以□经试同文馆,入太学,较艺多中优选。益自力学问,记览淹博,海内名士皆乐与之游。乡人陆公传兄弟以经术文章妙一时,君往师事焉。陆每称君志行以励晚进之士。尤为傅婺州崧卿所知,数与余言君驯行,非娇激以邀声利者。君性纯孝,事父母与居丧送终,皆克尽礼。每忌日则涕泣感慕,戚见于色,抚兄弟之孤过己子,有人所难能者。大观初,朝廷以八行取士,士多诬伪以取世资。邑令符授雅知君,众列其行义以应选。君恳辞甚力,退与朋旧言曰:“予本应举觅官,今且老矣,其敢雷同以欺朝廷乎。”卒不就,识者韪之。君乐易好施,乡邻以缓急告者,随其多寡贷给之,贫不能偿则折券弃责,以故人人得其欢心。宣和辛丑,盗发青溪,嵊人相煽继变,君夫妇俱陷贼中,虽焚掠四出,卒不忍加害,且以祸福逆顺之语动其酋豪。比官军至,反为乡道,一举而党类歼焉。贼平,众咸以君之功宜居第一。君笑曰:“吾免死足矣。”弃去不顾,其余皆被重赏,家有至数人者。平生喜藏书,几万卷既荡于兵火,益搜访善本,抄录摩惮劳费。间居杜门教子,与商榷古人出处大节。未几,唐杰登进士第,人以为积善所致云。晚年,耽玩释典,了悟真乘。病且革,沐浴更衣而逝,实绍兴元年三月十二日也,享年六十九。即以其年六月甲申葬于孝家乡金庭之原。娶郭氏,有贤行,前早三年卒。子男五人:唐杰,历秀州海盐尉,用举者移明州昌国令,趋操文学,浸浸有闻于时,是能克成其家者也。唐佐,习进士,以干蛊称。唐保、唐休、唐伟皆前死。女子六人:长适宣义郎郭康年,次适大学士诸葛行□,诸葛氏女乃未嫁,四人亦皆前死。孙男五人,孙女六人,皆幼。余与君生同里,□□知君宜详。一日,唐杰缞墨踵门,持友人陈橐所撰行状一通,泣曰:“先君墓葬□□,将求墓隧之铭,以托不朽。”义安得辞,谨叙而铭之。

  铭曰:“嗟嗟黄君,忠信笃实称世贤,行足砺俗文足发,身晦丘园,生知真谛,死无怛化心超然,金庭之藏,山灵水远千万年。”

  二、墓志涉及人物考

  1、墓铭撰写者李光:(1078~1159),字泰发,一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人,宋代名臣。崇宁五年进士,历任太常寺博士、吏部尚书、参知政事等职。为人坦荡,嫉恶如仇,反对蔡京、秦桧之流,力主抗金,卒谥庄简,存《庄简集》、《读易详说》、《椒亭小集》等著述。撰写此墓铭时值李光提举临安府洞霄宫不久,这与《宋史》(李光传)中“绍兴元年正月,除知洪州,固辞,提举临安府洞霄宫。”的记载相符。

  2、墓主黄褒:字成甫,曾祖黄承禄,祖父黄玘,父亲黄彦先。墓主黄褒生平县志无载,按墓志“自言系出唐晟之后”,其祖先为唐代黄晟。查《剡邑永富黄氏宗谱》世系,南齐少司马黄僧成始迁来剡,迨宋英宗时黄浔徙居永富乡,安南将军黄僧成列为第一世,第七世祖黄晟为明州刺史,世系图未见墓主黄褒及曾祖、祖父、父亲之记载;查《北庄黄氏宗谱》,虽有黄晟、黄承禄、黄玘等人名记载,然世系、行状等编录错讹较多。墓志表明,黄褒卒于南宋绍兴元年(1131年)三月,当年六月葬于金庭之墓,享年六十九岁,推考其生年在公元1063年(北宋嘉祐八年)。夫人郭氏,早其三年而亡;其有儿子五人:黄唐杰、黄唐佐、黄唐保、黄唐休、黄唐伟,后三者皆已前死;女儿六人:长女嫁宣义郎郭康年,次女适大学士诸葛氏,余下四女亦皆前死;有年幼孙男五人,孙女六人。墓志言黄褒好学不怠、抚幼爱亲、淡薄名利、品行纯孝。

  3、傅崧卿(?~1138),字子骏,号樵风,越州山阴人。徽宗政和五年(1115)进士。除辟雍正,改婺州州学教授,迁国子正。丁忧服除,召为考功员外郎、兼太子舍人。与林灵素交恶被谮,出为鄂州蒲圻县丞。高宗建炎三年(1129),召为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四年,除直龙图阁、知越州,寻移婺州。绍兴元年(1131),试秘书少监,权尚书吏部侍郎、充淮东宣谕使。二年,充徽猷阁待制,为都督府参谋兼权知建康府。六年,试中书舍人兼权户部侍郎。陆游称其“大姿英粹,忠义绝人。”著有《樵风溪堂集》、《夏小正戴氏传》等。

  4、符授:墓志言“大观初,朝廷以八行取士,邑令符授雅知君,众列其行义以应选。”宋徽宗为了达到以风俗明人伦的目的,于大观元年(1107)三月十八日,下诏以八行取士。所谓八行取士,即士人凡是具备“孝、悌、睦、姻、任、恤、忠、和”等八行,事状著于乡里,由耆邻保伍向县里申报,由县令审察同意后延入县学考验。如事不假,则再向州府申报,可以免试贡入太学上舍,授以官职,当时黄褒之品行受到县令符授赏识。民国《嵊县志》卷九(职官志)记载符授其名,未明在任年份,从墓铭可知其大观初年在任。符授(1056~1139),江西南丰人,字天启,元丰二年进士,累官至中奉大夫,仕历五朝,卒于家,享年八十有四,累赠银青光禄大夫、南丰县开国男。

  5、黄唐杰:按墓志,唐杰为墓主黄褒之子,宣和辛丑(宣和三年,1121年)登进士第,曾任秀州海盐尉、明州昌国令,墓志文由唐杰请李光撰写。据《剡录》卷一(进士登科题名)所录,黄唐杰为宣和三年何焕榜进士;核对宋《绍兴府进士题名碑二》,宣和三年何焕榜下镌刻黄唐杰之名;考光绪《海盐县志》卷二(职官表),黄唐杰于靖康间(1126-1127年)任职海盐尉;均与墓志记载相符。然清代、民国《嵊县志》(选举志•进士)宣和三年何焕榜下则记载:“黄时,一名唐杰,特之弟,官信州通判。”又载:“黄特,元祐六年辛未马涓榜进士,颐之子,宣城令,政和八年由朝散大夫知婺州军事。”按此说,黄唐杰又名黄时,为黄特之弟,父亲为黄颐,而墓志铭显示其父为黄褒,这就产生了疑问,究竟黄唐杰与黄时是否为同一人?如果是同一人,为何父名不同。袁六桥先生文章中认为:“黄唐杰(即黄时)与黄特非亲兄,若是兄弟,也必是从弟。”六桥先生依据后期县志资料以为黄唐杰就是黄时,得出唐杰为黄特从弟的推定结论。查清代所修《剡邑永富黄氏宗谱》之永富乡嫡派世系图及行传:“第十四世黄颐,行公一,仕至中散大夫,配王氏封淑人,生三子,拓产重建戒德寺之祖。长子黄特,字俊卿,行卿一,登元祐六年(1091年)进士,至朝散大夫知婺州府事,配何氏封淑人,生一子仪,黄特生于治平乙已(1065年)七月十三日,卒于宣和癸卯(1123年)九月二十一日,葬崇安乡雪凤山;次子黄时,字世卿,号治斋,行卿二,登宣和三年(1121年)进士,初任信州通判,仕至正议大夫,配张氏、孙氏封淑人,有子二,黄份、黄伦,有女一,适太平王舜卿,黄时生于熙宁七年(1074)六月初四日,卒于绍兴廿五年(1155)七月十三日;幼子黄持,行卿三,开封府判,居官墙头之祖。”另外,清嘉庆本托坞、溪西合修《黄氏宗谱》(选举志•进士)记载,黄时一名黄唐杰。可见,按照黄氏谱所说,黄时与黄特为亲兄弟,且都为“进士”,父为黄颐,母为王氏,显示黄时与黄唐杰似为同一人,与清代、民国嵊县志所录保持一致。然而,墓主黄褒、黄唐杰家庭成员与《剡邑黄氏宗谱》中黄颐、黄特、黄时家庭组成并不相同,“黄唐杰是黄时”的说法存在诸多矛盾,令人费解。

  细考之,黄氏宗谱所录黄时生年为1074年,按墓主黄褒卒年1131年推算,黄褒去世时黄时已是58岁之龄,而黄褒享年69岁,两者年龄仅相差11年,实不可能为父子关系;李光撰写墓铭在绍兴元年(1131),按其出生于1078年推算,时年李光53岁,如果唐杰就是黄时,而黄时已58岁,李光不会说出“唐杰,历秀州海盐尉,用举者移明州昌国令,趋操文学,浸浸有闻于时,是能克成其家者也”这样口吻的话语来,更不会漏写所谓唐杰又名黄时的基本情况;墓主黄褒、黄唐杰家庭与《永富黄氏宗谱》中黄颐、黄特、黄时家庭成员没有关联;此外,宗谱记载的黄时“初任信州通判”、“敕封正议大夫擢都府参军”与墓志提到的黄唐杰中进士以后“历秀州海盐尉,用举者移明州昌国令”履历亦不吻合。附带一提的是,原嵊县永富乡黄家有显应庙,内有宋“重修显应庙记”石碑一方,碑记上篇为黄时所撰,时大观三年(1109年),其身份为“从事郎河北路转运司主管文字”,下篇由黄时次子黄伦所作。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墓志记载的黄唐杰与永富黄氏家族的黄时均真实存在,但并非同一人。

  在查阅后期县志和永富黄氏谱时发现,在黄时的资料上存在一些问题:明万历《嵊县志》(原版毁于清初,现为康熙九年重镌本)选举志注黄唐杰、黄特为二十八都人,并记载黄唐杰为宣和二年进士,康熙十年嵊县志延续此错误,后志改为宣和三年,康熙嵊县志始出现“黄时,一名唐杰,特之弟”的说法;清嘉庆十年本《剡邑永富黄氏宗谱》行传卷又张冠李戴将“又名唐杰”记在了黄特头上。

  整理黄唐杰、黄时两人历代记名情况(附表)还可以发现,早期的宋《绍兴府进士题名碑二》、《剡录》和明万历《绍兴府志》选举志均记载为黄唐杰,万历《嵊县志》(康熙九年重镌本)注黄唐杰为二十八都人,所见均为“黄唐杰”之名,而非“黄时”,清康熙县志才开始出现“黄时,一名唐杰,特之弟”的说法。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变动?可能的原因是:①黄时可能别名唐杰,与墓主黄褒子黄唐杰出现重名的情况,生活在同个时代且同宗,导致后期家谱、县志修编时混淆讹误。②清代黄氏宗谱修编时将黄时另名唐杰,借唐杰进士之事与兄长黄特一起成为了“兄弟进士”,以显示家族科举荣耀。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嵊县《历代进士名录》应以墓志铭、南宋绍兴府进士题名碑等早期实物资料所录“黄唐杰”之名为确,家谱及后志所载黄时为进士的说法缺乏依据。

  6、郭康年:墓主人黄褒之婿,娶黄褒长女为妻。郭康年当时为宣议郎,宋代散官,从七品下。据民国《嵊县志》卷九(职官志)记载,郭康年曾任嵊县令。

  7、诸葛氏:墓志铭言黄褒之次女嫁大学士诸葛行□?名缺一字不清。山阴诸葛氏家族中有诸葛行仁、诸葛行敏、诸葛行开、诸葛行言等著名人物,其中诸葛行仁以藏书颇丰闻名天下,绍兴五年(1135)朝廷诏求天下遗书,他进献藏书达8546卷,被加封官职。墓志中提及的诸葛氏究竟是谁?考山阴诸葛家族源自兰溪,由十七世承遂公迁居绍兴府山阴县甲子巷,查道光十一年木活字本浙江兰溪《重修诸葛氏宗谱》,内有山阴诸葛氏族人世系概况。摘录如下:“诸葛行仁,第二十世念八公长子,行一百廿二,宋进士,任县令,配李氏,生二子,绍兴间为建宁通判;诸葛行言,念八公次子,行百廿四,宋宣和六年甲辰(1124)沈晦榜进士,补宣教郎;诸葛行开,四十公长子,行百廿六,任处州青田令,配王氏,生一子。”上述资料中,诸葛行仁、诸葛行开等均未有黄氏妻室,可见并非墓主黄褒之婿,可以排除,而谱中未有诸葛行言婚配情况的记载。另外,由于参阅的《重修诸葛氏宗谱》仅一册不全,未能得见诸葛行敏之资料,亦有遗憾。所幸的是,在宗谱卷首存“翰林学士诸葛行言除承旨诰”一道,诸葛行言因“有经世之宏才,有博古之奥学”被擢升为翰林学士承旨,可见墓志所提及的大学士诸葛氏最有可能的就是诸葛行言。

  8、陈橐:黄唐杰所持黄褒行状资料由其所撰。陈橐(1090~1155),字德应,余姚人,入太学有声,登政和上舍第,教授宁州。以母老改台州士曹,治狱平允。更摄天台、临海、黄岩三邑,易越州新昌令,皆以恺悌称。历转运司判官、左承事郎、刑部侍郎、徽猷阁待制等官职,年六十六疾卒于家。橐博学刚介,不事产业,先世田庐,悉推予兄弟。在广积年,四方聘币一不入私室。既谢事归剡中,侨寓僧寺,日籴以食,处之泰然。王十朋为《风士赋》,论近世会稽人物,曰:“杜祁公之后有陈德应”云。

  三、墓志铭之文史价值

  1、墓志铭为研究嵊县黄氏宗族人物和世系作了补正。

  墓主黄褒自言为唐代明州刺史黄晟之后。世系简图如下:(始祖)黄晟—(曾祖)黄承禄—(祖)黄玘—(父)黄彦先—黄褒—(子五人)黄唐杰、黄唐佐、黄唐保、黄唐休、黄唐伟;(女六人)长女嫁宣义郎郭康年,次女适大学士诸葛氏,余下四女皆前死。—(孙男)五人;(孙女)六人。黄褒家庭成员未载于黄氏谱,对考订黄氏家族世系有所补益。此外,诸葛家族与黄氏姻亲的情况亦可补相关人物资料所缺。

  2、墓志铭反映了方腊起义时嵊县民众之状况。

  墓志铭云:“宣和辛丑,盗发青溪,嵊人相煽继变,君夫妇俱陷贼中,焚掠四出......”,参照原永富乡显应庙内《重修显应庙记》所载:“睦寇啸聚云扰,蔓延旁境,魔党响应,惟剡县尤炽”云云,所谓“嵊人相煽继变”、“魔党响应,惟剡县尤炽”等,说明当时方腊起义军入嵊甚得民心,嵊县有许多贫困百姓积极响应起义。

  3、通过对墓志铭文的分析,厘清了黄唐杰与黄时两人的身份区别。

  墓志铭记载了黄唐杰登进士第,与宋绍兴府进士题名碑和《剡录》所录一致,为宣和三年进士,确定无疑;而黄时为永富黄氏族人,是宋“重修显应庙记”作者,其兄黄特为进士,没有证据表明黄时也是进士;黄唐杰与黄时并非一人。

  4、墓志铭记载的“孝家乡”之名未见县志,可补地方史之阙。

  墓志铭载墓主黄褒“以其年六月甲申葬于孝家乡金庭之原”。考宋嘉泰《会稽志》(1201年成书)及《剡录》(1214年成书)载县辖27乡,有“孝嘉乡”之名,而墓志年代为绍兴元年(1131年),铭文中的“孝家乡”之名早于前者,应是孝嘉乡之前身,未见于旧志,故此宋代墓志“孝家乡”之记载可补嵊州建置史之阙。

  5、墓志铭记载了丰富的人物信息,部分可补人物志佚遗。

  墓志铭文不到千字,所提及的人数竟多达三十六人,其中实名十七人,且不少为知名人物,诸如李光、陈橐、傅崧卿等等。此墓铭由李光所撰,经查李光所撰《庄简集》,未见收录《宋黄府君墓志铭》,当是佚文一篇;墓志铭还记载了符授在嵊县任职的年份资料,可知其大观初年在任,旧志未详;墓志铭记载了黄唐杰曾任职秀州海盐尉、明州昌国令的史实,其中在昌国县任职之资料未见《宋元四明六志》及嵊县志等记载;墓志铭所载“以经术文章妙一时”的乡人陆公传兄弟亦未见县志记载,这些都为研究宋人社会关系及嵊县乡土文史等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综上所述,嵊县出土的《宋黄褒墓志铭》具有较为重要的文史价值,特考录补订以飨同好。

  (本文作者:现任职于民航嵊州导航台。)

  附表:黄唐杰、黄时载名情况汇总表

  名字 出处 内容摘要 备注

  黄唐杰 宋故黄府君墓志铭 父:黄褒

  子:唐杰,历秀州海盐尉、明州昌国令。 墓志出土于金庭,墓主黄褒下葬于南宋绍兴元年(1131年)

  黄时 嵊县永富乡廿八都

  宋《重修显应庙碑记》 时大观三年三月望日,从事郎河北路转运司主管文字黄时记 碑刻前后二记,前记为宋大观三年(1109)黄时撰;后记为宋乾道九年(1173)黄时次子黄伦撰。

  黄唐杰 南宋《绍兴府进士题名碑二》 宣和三年何焕榜 南宋庆元二年(1196)刻石

  黄唐杰 南宋《剡录》卷一(进士登科题名) 宣和三年何焕榜 《剡录》成书于南宋嘉定七年(1214)

  黄唐杰 明万历《绍兴府志》卷之三十三(选举志四•进士) 宣和三年何焕榜(嵊

  黄唐杰通判) 明万历十五年(1587)刊本

  黄唐杰 明万历《嵊县志》卷之九 二十八都人,宣和二年何焕榜,官镇江通判。 明万历十六年,周汝登主纂,原版毁于清初,现为康熙九年重镌本。

  黄时 清康熙《嵊县志》卷八(选举志) 黄时,一名唐杰,特之弟,宣和二年登何焕榜,官信州府判。 清康熙十年(1671)刻本,“宣和二年”误。

  黄唐杰 清康熙《绍兴府志》卷之三十六(选举志四•进士) 宣和三年何焕榜(嵊

  黄唐杰通判) 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刻本

  黄时 清乾隆《嵊县志》卷十(选举志二•进士) 宣和三年辛丑何焕榜(旧志作二年误。黄时,一名唐杰,特之弟,官镇江通判) 清乾隆七年(1742)刻本

  黄时 清乾隆《绍兴府志》卷三十一(选举志二•进士) 宣和三年何焕榜(一名黄唐杰,特之弟,嵊人,通判) 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刻本

  黄时 清道光《嵊县志》卷七(选举) 宣和三年辛丑何焕榜(旧志作二年误。黄时,一名唐杰,特之弟,官信州通判) 清道光八年(1828)刻本

  黄时 清同治《嵊县志》卷十一(选举志•进士) 宣和三年辛丑何焕榜(旧志作二年误。黄时,一名唐杰,特之弟,官信州通判) 清同治九年(1870)刻本

  黄唐杰 清光绪《海盐县志》卷二(职官表) 靖康(黄唐杰尉) 清光绪三年(1877)刻本

  黄时 民国《嵊县志》卷十一(选举志•进士) 宣和三年辛丑何焕榜(旧志作二年误。黄时,一名唐杰,特之弟,官信州通判) 民国廿三年(1934)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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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钱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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