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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建国后嵊县首家农村信用社成立始末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叶喜政 2012年09月14日17:08:37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从1949年到1952年经历了国民经济三年恢复时期,为了把我国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1953年到1957年,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笫一个五年计划。1951年党中央召开全国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试办农村信用合作组织,随即,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作出了“全面开展农村金融工作,大力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决定,这一决定对加快信用社的发展产生了积极效应。党中央审时度势,于1953年作出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决议中指出:“农村生产互助合作、农村供销合作和农村信用合作是农村合作社的三种形式,这三种形式互相分工而又互相联系和互相促进,从而进一步把农村的经济活动与国家的经济建设计划联结起来,逐步地在生产合作的基础上改造小农经济。”由此可见,发展信用合作是党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适值庆祝全省农村信用社成立60周年之际,回望嵊县农村信用社发展历史,从第一家信用社试办至今,已度过不平凡的五十八个春秋,笔者作为亲历者之一,采撷1954——1956年这一历史片断作简略追忆。

  (一)

  1954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全国首次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座谈会,拟定了发展信用合作社的规划、步骤和政策措施,确定了“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不久,地方各级政府和同级人民银行相继建立了信用合作管理机构,县委互助合作部内设信用合作科,配备一名专职干部,并在6月中旬向各区下达当年信用合作工作计划。县人民银行内设农村金融合作股,由一名副行长及一名农金股副股长专管信用合作,是年6月5日以嵊特字第19号文印发《嵊县一九五四年信用合作工作计划(草案)》,为加强对信用合作工作的领导,又在年末新设信用合作股,配备3名干部。浙江省委根据中央关于积极发展信用合作和华东局关于直接建立信用合作社的有关指示精神,随即发出《关于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的指示》,要求在上半年试点的基础上,下半年全面铺开。6月中旬,宁波专区召开信用合作会议,对发展信用合作做了具体部署。据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1954年全县信用小组从5月初的333个发展到7月底的1187个,3个月内猛增854个,参加13660户,占总农户的13%,充分反映了广大群众对发展信用合作的热切期望。县委、县府根据上级一系列指示精神和群众意愿,因势利导,在专区会议后紧接着召开全县有450多人参加的区乡干部大会,对发展信用合作工作进行了阶段性部署,并提出“积极地、迅速地、大量地发展信用合作”的工作方针,决定在陈家、三塘两个乡先行试点,然后在全县面上推开。

  陈家乡辖上路西、陈家、下蔡、上蔡、前王、朝日山6个行政村(含13个自然村),950户,3435人,14名党员,建有一个支部。该乡三面合作化基础较好,有生产互助组96个,其中常年36个,临时60个,参加771户,占总户数的85%;参加供销社入股2214股,占总户数90%以上;早在1953年在农业互助组基础上就涌现了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信用互助小组,上路西石前自然村组建的张松棠信用小组,是全县成立最早颇具名声的信用小组之一,当年就为组内外解决57户(次)生产、生活困难,初步显现了信用互助组织的优越性和生命力。信用互助小组根据自愿原则参加,选组长一人,记账员一人,群众有余钱可随时存入信用互助小组,需要用时可随时支取,手续方便。如果在生产和生活上遇到资金临时困难,可向信用互助小组申请借款,经小组长同意后,无需提供任何担保,且利率水平低于农村自由借贷。这种新型的互帮互助信用合作形式,反映了群众要求组织起来的强烈意愿,它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初级形式,为其后创办信用社奠定了极为有利的群众基础。

  (二)

  为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地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1954年5月,宁波专区在宁波观宗寺举办首次农村信用合作培训班,我县主管信用合作的县委互助合作部、县人民银行以及试点乡有关人员赵杏春、张云帆、张银汉等5人参加此次培训班。培训班上,认真学习和讨论了中央、省、专区关于发展信用合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统一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培训班后,县委于6月初从有关部门抽调干部,配合当地乡政府开展试点工作。整个试点工作缜密部署,环环扣紧,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层层发动群众。深入了解各阶层群众对组织信用社的思想认识,搜集解放前后当地高利贷者以打稻头票、开小当铺、拿忙月钱等形式盘剥农民导致破家荡产的典型事例,向群众进行生动活泼的现身说法教育。以乡党支部为领导核心,通过从党内到党外,从骨干到群众,多形式多层面的思想发动,在广大群众中营造踊跃入社认股的良好氛围。据试点结束时统计,全乡自愿入社户达735户,占总农户82.4%。二是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建章立制。先召开全乡互助合作代表会议,由互助合作委员、财粮委员、互助组长等人员参加,会上,成立了信用社筹备委员会,并着手草拟信用社章程,对草拟稿中凡涉及社员权利、义务,存、贷款利率,贷款对象、条件、用途、包括“三贷”(发展生产;生活确实困难;遇有意外事故造成特殊困难),“四不贷”(迷信浪费;商业资本;改善生活;套取利息转借他人)、期限,社员奖惩制度等问题反复征求社员意见,形成修订稿。与此同时,以生产互助组为基础,自报入社名单,划分信用小组,选出社员代表。在此基础上,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报告筹备工作,表决通过信用社章程,选举产生理、监事会组成人员。三是开好成立大会,总结试点经验。经过三个阶段历时32天紧张而有序的筹备,于7月5日在陈家乡驻地陈家祠堂隆重召开陈家乡信用社成立大会,乡支部书记任大会执行主席并讲话,上级部门到会祝贺,几名代表作表态性发言,会上还安排演戏,洋溢着一派喜庆气氛。大会公布了《陈家乡信用合作社章程》和由13人组成的信用社理事会,7人组成的监事会名单。会后,分别召开首次理、监事会议,制订议事规则,明确职责分工,民主选举金宝庭任理事会主任;郑春花任副主任(均不脱产)。监事会主任由副乡长周孝灿兼任。信用社会计经理事会研究决定,聘请上路西村原信用小组记账员张银汉担任。初时,信用社业务量不大,只对外实行半天办公(中午12时至下午2时半)。会计报酬采用津贴制,每月16元。信用社社址设在乡政府驻地的一间楼房底层,约20平方米左右,办公设施非常简陋。信用社组织体系按照合作金融性质实行双重领导,业务工作由县人民银行管理为主,政治思想工作由当地党政管理为主。试点工作一结束,县人民银行即着手进行认真总结,并写成《嵊县甘霖区陈家乡信用合作社试点总结报告》,以嵊特字第26号文上报省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县委。是年,在陈家、三塘两乡信用社试点经验推动下,面上迅即铺开,截至年底,全县己办农村信用社104家,实现了乡乡有信用社。

  陈家乡信用社是全乡劳动群众根据自愿原则组织起来的新型资金互助组织,资本金由农民入股,干部由社员选举,通过信贷活动为社员生产生活服务,成为农民经济上的好帮手,它为广泛调剂农村资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途径,农民高兴地把信用社誉为“办在家门口的小银行和全乡人民经济的当家佬。”信用社在开办初期,其主要任务是吸收储蓄存款,发放低利贷款,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与农村高利贷活动作斗争。开办的主要业务有:(一)个人存款。分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两类,活期存款一元起存,多存不限,随时存取,手续方便。定期存款十元起存,多存不限,存期自选,最长一年。(二)发放个人贷款。其中生产性贷款,主要用途有购买肥料、种子、小型农具、购买小猪、饲料等。生活贷款,主要用途有买口粮、医病以及少数特困户办丧事等。贷款手续比较简便,除小部分大额贷款要求贷款人提供书面申请报经信用社批准发放外,一般小额贷款只需村理事审查同意即可。存、贷款利率面对当时市场物价尚未稳定,民间利率高位运行,群众手头余资不丰的情况下,在信用社开办初期,仍维持较高的利率水平,活期存款利率7.2%;定期存款利率1至3个月10.8%;4至6个月12%;6个月以上至1年14.4%。个人贷款利率不分生产、生活均为18%。其后,经多次调整,逐步趋于合理。(三)吸收社员股金。按照信用社章程规定,入社社员应缴纳股金,每股股额一万元(旧币,1955年3月1日币制改革后折新币一元),至1954年末,陈家乡信用社入社社员己占应入社户的98%以上。

  (三)

  全国农村信用社在1954年经历了雨后春笋般的大发展后,次年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草案)》,对农村信用合作社性质、作用、业务经营、社员股金、组织领导及其主要任务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以更好地引领信用社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健康发展。

  陈家乡信用社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独立运作,至1956年3月,随着全县行政区划的调整,撤小乡并大乡,全县农村信用社由原来的104家合并成48家,白鹤信用社在撤销陈家、白鹤、继锦3个小乡建制(含方口划出的罗村)合并而成,小乡信用社人、财、物亦随行政区划调整合三为一。在此之前,1954年7月,宁波专区在慈溪浒山举办第二次农村信用社干训班,我县参加人员由县财委一名领导带队。之后,经过二个月左右周密筹备,白鹤信用社成立于1954年10月1日,成立大会在宋家祠堂隆重召开,理事会选举陈世荣为主任,周财金为副主任(均不脱产);监事会主任由乡长赵汉生兼任。聘请叶喜政任会计,初时对外半天办公,会计报酬先义务服务1个月,次月起津贴6元,继而逐步提高至18元,信用社办公地点设在大王庙主街老宝丰布庄北首的一所民房内(当时与博济粮食交易市场同一地点办公)。旋即,继锦信用社也成立了,并于10月2日起正式对外办公,选举商波涛为理事会主任(不脱产);监事会主任由乡长张樟庆兼任。会计聘请赵纪柏担任,初时每月津贴9元,后逐步提高至16元。办公地点设在乡驻地上沙地村。信用社职工福利随着业务发展逐步得以改善,直到1956年工资定级时,经理事会讨论决定,主任、会计、外勤员开始执行30—34元不等的工资待遇。

  小乡信用社撤并成白鹤信用社后,社址设在白鹤乡政府驻地大王庙,租用乡政府南首一墙之隔的一处民房作办公用房,当时办公设施和工作条件都比较艰苦,据1956年年报表显示,信用社账面上没有固定资产,仅有31.7元器具余额。信用社员工共5人,主任陈世荣,会计叶喜政,外勤业务员夏林波、商夏凯、赵珍花。除会计全天候驻守社内外,其余人员因限于住宿条件一般早出晚归。随着存贷业务的迅猛发展,信用社临柜业务在高峰时段常常出现拥挤现象,对此,信用社推出了竹签挂号新做法,采取先到先领号,使前来办理存贷业务的顾客秩序井然。为拓展服务面,信用社还分别在陈家、上沙地村设立两个固定服务点,在一些规模比较大的村设立流动服务箱,上半天外勤员在固定服务点办公,下半天肩背挎包,风雨无阻,巡回下村,定时开箱,一旦箱内有客户投放的联系卡,即登门服务,群众对这样的人性化服务非常满意。信用社对外营业做到早开门,迟关门,中午不休息,晚上会计伏在煤油灯下记账、轧账、做报表,一天办公时间不少于10小时。外勤干部对全乡37个村实行分片包干,岗位明确,任务到人,责任落实,并坚持做到脚勤、口勤、手勤,几乎每晚走村串户,宣传各个时期的金融政策方针和落实信用社的工作任务,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成为群众的贴心人,社员群众赞美信用社干部“天天留足印,日日见身影”的优良工作作风。

  白鹤信用社从陈家乡试点起步到小社并大社,经过不到三年时间的营运,各项业务快步发展,截至1956年末,全乡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40706元,其中个人定期存款5041元,活期存款19659元,农业生产合作社活期存款16006元。各项贷款余额67550元,其中高级农业合作社贷款5446元,低级农业合作社贷款7901元,社员个人贷款54203元,资金存贷差窟窿,借银行支持款24600元。信用社组织也日益壮大,全乡总农户3891户,已入社3601户,占应入社3673户的98%以上,社员股金余额7316元,其中1956年新扩股每股5元,社员当年缴入4310元,全社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总规模达14.8余万元,列居全县第二。白鹤信用社贯彻民主办社和勤俭办社方针,积极为社员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业务发展快,工作业绩好,1956年度被评为全县信用社系统先进集体,主任陈世荣光荣出席在杭州召开的全省信用合作工作会议,在荣誉面前为谋划信用社未来发展,进一步巩固农村金融阵地注入了新的动力。

  (本文作者:甘霖镇西叶家村人,人民银行嵊州市支行督办〔正科级〕退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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