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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居民医保政策解读5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12年11月20日 

居民医保免缴对象:持有《嵊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或《嵊州市城乡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中的人员、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持有《浙江省抚恤优待证》的重点优抚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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