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村、居委会)、学校和幼儿园和市民政宗教事务局将参保人员缴纳的资金一次性缴入指定银行的嵊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银行在缴费期结束10日内一次性缴入嵊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财政补助资金在5月31日前将补助资金的40%、7月31日前将补助资金的60%分二次划入市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