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新闻网  > > 乡镇网闻  > > 崇仁  > > 便民服务
便民服务

2013年居民医保政策解读9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12年11月20日 

社区(村、居委会)、学校和幼儿园和市民政宗教事务局将参保人员缴纳的资金一次性缴入指定银行的嵊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银行在缴费期结束10日内一次性缴入嵊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财政补助资金在5月31日前将补助资金的40%、7月31日前将补助资金的60%分二次划入市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编辑:乡镇网闻


嵊州新闻网主办 http://sznews.zjol.com.cn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嵊州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浙新办〔2004〕47号. 浙ICP备05017992号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