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新闻网  > > 乡镇网闻  > > 崇仁  > > 便民服务
便民服务

2013年居民医保政策解读10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12年11月20日 

基本医疗待遇:   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符合《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除自费、自理费用外的医疗费用(以下简称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按本办法规定支付。



编辑:乡镇网闻


嵊州新闻网主办 http://sznews.zjol.com.cn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嵊州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浙新办〔2004〕47号. 浙ICP备05017992号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