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局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涉及居民医保的相关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建立相应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财政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市教体局负责协助校园学生(儿童)的参保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办理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在职的宗教教职人员参保工作。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药服务和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市审计局对居民医保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依法审计。市民政、残联、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提供相关人员信息,配合做好居民医保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