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门诊报销办法。在市内就医时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报销,不凭医疗发票报销。
2.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办法。参保人员患特殊病种——>办理申请手续——>核准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结算窗口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报销。
3.绍兴市内医院住院报销办法。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绍兴市内医院住院——>出院时直接刷卡报销。
4.绍兴市外医院住院报销办法。参保人员提出申请——>本市市级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提出转绍兴市外医疗机构意见——>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先个人垫付——>出院后随带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转院建议书(备案单)、住院收费收据、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市社保局办理报销。
参保人员长期居住绍兴市外在当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报销时需提供外地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外地居住证明。参保人员临时外出绍兴市期间患急病在当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报销时需提供就诊医疗机构的急诊病历或急诊证明等急诊依据。
在未发放社会保障卡期间,可持原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就医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