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病床报销待遇(指政策范围内费用)
参保人员患瘫痪、恶性肿瘤晚期的,由定点医疗机构专职医生填写《设立家庭病床申请表》,经该医疗机构同意,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家庭病床报销与住院相同。
大病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在享受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报销待遇后,按有关规定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