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现存一个子女,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申办资料: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一寸照、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独生子女证明以及子女死亡证明等。
(3)办理流程:当事人持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村、社区初审、公示→三江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计划生育窗口审核→市人口计生局审核、确认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