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独生子女意外死亡或严重残疾,且不再生育、收养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双方发生意外死亡或严重残疾,其最大子女未满18周岁,生产、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2、申办资料:申请表、独生子女证明,死亡或严重伤残等证明。
3、办理流程:独生子女父母持社区(村)初审后的相关材料→街道审核→市人口计生局审核、确认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