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我市领取《一孩生育证明》和《再生育证》的待孕妇女,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以上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以及生育证明的外来待孕妇女。
2、申请资料:身份证、生育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
3、服务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4、办理程序:当事人持相关资料→三江街道人口计划生育窗口申领免费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券→指定的服务机构接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