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要求再生育的。
(2)申请资料:《浙江省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申请书》一式两份;患儿户口簿、病历、疾病诊治档案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办理程序:当事人持相关资料→街道人口计划生育窗口申请→市人口计生局调查、审核→绍兴市人口计生委组织鉴定→街道计生服务窗口通知鉴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