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浦办〔2013〕12号
各行政村:
为提高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农村公路正常通行中的安全隐患,要求街道农村公路管理站及各行政村对农村公路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并指定相关人员在汛期定时、定期对各路段进行巡查,并及时上报各路段的路况,疏通清理排水设施,清理路肩高草,在发现险情的地段设置好安全标志。请各行政村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排查,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
报送:市府办。
抄送:市交通局、市公路段。
嵊州市浦口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