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浦办〔2013〕28号
各行政村:
为切实解决“空心村”问题,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空心村”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街道开展“空心村”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各村所有建设占用土地,占地农户户主姓名、家庭人员情况、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用途、建筑年限、是否闲置、是否合法等,具体见调查表。每户农户不论几宅必须如实填报,包括堆灰间、厕所间都不能漏报,各村可根据村镇规划现状图,实地编号填报,并附每户每宅地基草图,标明尺寸,测量要精细,这是开展下步工作的依据。
二、调查对象
本村集体土地上的全部建设占用土地项目,包括住房、附属房、生产生活用房、企业用房、种养殖管理房以及私人占用的庭院与宅基。
三、调查方法及工作要求
本次调查由嵊州市政府统一部署,街道组织实施,各行政村要组织力量,实地调查填写全部表格,填写要准确、真实、完整,并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在6月5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调查结束后,各村要组织召开三委会、党员大会及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分析讨论,并根据本村实际,制订下步工作方案,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附:调查摸底工作相关表册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报送:市府办、市国土局。
嵊州市浦口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