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浦委〔2013〕53号
各行政村、街道机关片、办、中心:
为推进市、街道重点工程建设,确保零障碍施工,根据市委办〔2013〕14号“关于开展2013年重点工作项目化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对相关重点工程实行专项考核。
一、专项考核内容
1.市重点工程;
2.进入市招投标公开招标的街道重点工程;
3.市委、市政府列入重点工作项目的。
主要有下列十五个项目:黄泽江综合整治工程、市经济开发区新增征地项目、开发区城东科技城建设工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马寅初纪念馆工程、独流入海工程、新客运中心建设工程、多仁变110千伏工程、新农贸市场建设工程、中心小学扩建工程、赵家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蒋林头村下林坂土地开发项目、蒋林头村湛头下沙涂土地开发项目、棠头溪老年安置房建设工程、棠头溪商住两用房开发项目。
二、分值设置
专项考核为行政村年度工作竞赛考核100分的基础上再增设相应分数。
重点工程涉及的行政村专项考核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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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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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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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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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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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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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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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泽江综合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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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征交地工作;
2.搞好地上物清理工作;
3.配合搞好拆迁安置工作;
4.控违控现状工作
5.工程建设需要配合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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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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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林头村
东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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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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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头溪村
浦口村
浦南村
沈茹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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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征地签约工作;
2.做好征地政策处理工作;
3.完成征交地工作;
4.搞好地上物清理工作;
5.工程建设需要配合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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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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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家埠村
故江村
新建村
五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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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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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溪村
东俞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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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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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开发区新增征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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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委办(2013)14号重点工作项目化考核文件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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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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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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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100亩以上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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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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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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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100亩以下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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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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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城东科技城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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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做好企业落户建设;
2.及时协调村企关系;
3.工程建设需要配合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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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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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村
上江村
多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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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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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楼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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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地上物清理工作;
2.配合工程进场施工;
3. 工程建设需要配合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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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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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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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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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寅初纪念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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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合做好规划区房屋户主情况调查;
2.配合做好房屋拆迁工作;
3.配合做好工程相关安全工作;
4. 工程建设需要配合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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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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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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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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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流入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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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工程征地签约工作;
2.做好征地政策处理工作;
3.搞好地上物清理及拆迁工作;
4. 工程建设需要配合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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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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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家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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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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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客运中心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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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新增7-8亩土地征交地工作;
2.配合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3.工程建设需要配合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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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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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家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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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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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仁变110KV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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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征地签约及政策处理工作;
2.配合做好拆迁工作;
3.搞好地上物清理工作;
4. 工程建设需要配合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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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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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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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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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贸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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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工程建设规划论证;
2.做好工程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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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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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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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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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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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工程相关政策处理工作;
2.解决工程建设中相关矛盾问题;
3.完成工程资金投资工作;
4. 工程建设需要配合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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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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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溪村
东俞村
多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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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面积不到总面积三分之一的行政村减半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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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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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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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合做好户主调查、登记等工作;
2.做好相关政策处理工作;
3.配合做好拆迁安置工作;
4.工程建设需要配合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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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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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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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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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林头村下林坂土地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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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耕地130亩。
1.做好项目面积测量、立项、设计、预算、招投标工作等;
2.做好土地政策处理工作;
3.搞好地上物清理工作;
4.工程建设需要配合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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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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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林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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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底前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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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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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林头村湛头下沙涂土地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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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项目面积测量、立项、设计、预算、招投标工作等;
2.做好土地政策处理工作;
3.搞好地上物清理工作;
4.工程建设需要配合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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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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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林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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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底前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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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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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头溪老年安置房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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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搞好规划、设计、预算方案;
2.搞好招商引资工作;
3.做好地上物清理工作;
4.工程建设需要配合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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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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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头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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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底前进入土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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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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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头溪商住两用房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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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争取开发委通过项目规划、设计、预算方案;
2.做好国土部门相关审批手续;
3.完成项目建设其他相关审批手续;
4.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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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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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头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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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底前做好开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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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办法
1.由重点工程街道工作组,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相关行政村配合做好征地政策处理、征地签约、地上物清理、拆迁安置、控违控现状、处置村企矛盾问题等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打分,最后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2.出现下列情况的酌情扣分:
(1)所属村不能按计划完成配合工作的;
(2)配合工作不到位影响工程建设的;
(3)涉及工程建设问题引发村民集体上访处置不力的;
(4)村企矛盾问题经协调后仍影响工程建设的;
(5)红线范围内控违控现状不力的;
(6)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因其他问题被市考核扣分的。
3.专项考核的同一内容,在行政村工作竞赛考核中不再重复记分。
四、专项考核有不尽事宜的,由街道重点工程工作组和街道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二三四五六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报送:市委办、市府办。
嵊州市浦口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