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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至2013年10月嵊州市史志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13年12月05日16:48:50 

 

  二、巩固宣教阵地,扩大影响力。

  (一)编印内部刊物《嵊州春秋》。

  《嵊州春秋》起源于1980年12月创刊的《嵊县党史资料》(月刊,县地方党史征集小组编印),1993年1月更名为《嵊县史志通讯》(县党史办、地方志办、新四军研究会合编),1997年9月改为现名,季刊,由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合编。2011年11月至今,共编印8期近80万字,设党史园地、政策法规、人物春秋、剡溪文化、名人轶事、史海钩沉、春秋论坛、大事记、旧事珍闻、地名考释、村镇史话、谱牒传承、剡地文献、读者来函等栏目,图文并茂地反映嵊州各方面的情况。每期各印500册,分别赠送市领导、市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规模企业、市内各学校、有关知名人士、市外嵊籍乡贤、省内各地市兄弟单位等。

  (二)开放图书室,查阅史志资料,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

  室图书室藏有党史、地方志书籍3000余册,常年开放,供史志爱好者查阅。室资料室保存党史、地方志资料近千卷,常年为社会公众查阅资料,免费提供服务。

  (三)加强对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

  革命遗址作为革命斗争的重要产物,凝聚着深刻的文化内涵,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具有惟一性、独特性、不可再生性等特点,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嵊州革命,源远流长。革命遗址数量多,分布广,遍布城乡各地,其历史文化价值没有被充分认识,保护工作相对薄弱,甚至有的已经被毁损。从2009年起,加强对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全市上报上级党史部门的革命遗址25处,其中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6处、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4处、革命领导人故居3处、烈士墓7处、纪念设施4个,其他遗址2个。所有遗址中所有权属国家(市、镇)的11处,集体(村)的7处,私人的6处;使用单位为市委党史研究室的有嵊州革命烈士陵园和嵊州市党史陈列馆,乡镇街道的有9处,村级的6处,个人的7处;已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个;被命名为省党史教育基地2个,绍兴市党史教育基地2个;绍兴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个,嵊州市德育示范基地5个。配合革命遗址所属单位积极向财政争取补助资金,完善市党史陈列馆、“岩头部队”成立地旧址布展内容及配套的基础设施,新辟石璜缴枪纪念室,重新布展中共嵊新奉中心县委、嵊新奉办事处驻地旧址图片,修缮中共绍属特委、绍属特派员等联络机关驻地旧址等等。加强保护和利用革命遗址,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和青少年进行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县情教育的重要阵地,在加强党史学习、宣传、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全市每年有近十万人次参观布展和瞻仰祭扫烈士。马寅初故居完成马老家族脉络的调查工作,收集马老文献资料和遗物;完成名人街面立面改造设计方案和故居两侧(马大成和马云源房子)的房屋评估工作;积极配合新建马寅初广场等,每年接待各级领导和游客上万人次。

  三、拓宽宣教领域,提升美誉度。

  (一)开展系列活动,借助媒体等进行宣传。

  在辛亥革命100周年、清明节、建党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与市新闻传媒中心、广电总台联合,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寓教于乐,开展各类纪念活动,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中有声音,报纸上有文章。特别是对十八大的宣传,如2012年11月12日,为庆祝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由绍兴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举办的《寻访红色地标牢记党的宗旨——绍兴市党史教育基地巡礼》图片展在嵊州市文化广场举行。数千市民观看了图片展,了解了整个绍兴市的党史教育基地。这次图片展使市民受到了一次党史教育,也得到市民的好评。同时在市电视台《嵊州新闻》栏目上进行宣传。又如2013年上半年,集中一周时间,认真学习十八大报告及其相关知识,积极参加十八大知识竞赛,取得好成绩。2013年6月起,室主任作为嵊州中国梦主题宣讲团成员进行巡讲活动。

  (二)嵊州民情微群成为宣传新渠道。

  2013年6月起,嵊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在职人员以实名、实像、实身份开通微博并加入民情微群,开设《嵊州党史上的今天》、《党史人物》、《红色印记》、《革命遗址》等话题栏目,宣传嵊州党史知识。民情微群以网络新媒体微群为平台,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充分发挥网络高效、快捷的优势,将嵊州党史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全市各个层面,成为宣传党史的新渠道。

  (三)网络版《嵊州春秋》得到好评。

  2010年12月,与市新闻传媒中心达成合作,在嵊州新闻网上开辟《嵊州春秋》栏目,至今已刊发16期(包括2009年编印的)。每期《嵊州春秋》在排版完付印时就在嵊州新闻网上线,让读者更早读到史志文章。据嵊州新闻网反映,网络版《嵊州春秋》点击率高,浏览量大,时有来电来人赞扬网络版《嵊州春秋》。

  此外,及时采编上报史志信息,2013年被省委党史研究室录用信息2篇。2012年还以市委、市府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做好乡镇(街道)和部门志书编纂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乡镇(街道)和部门做好本单位的史志工作,同时也强化了史志宣教职责功能。

  嵊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嵊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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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东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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