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三)拟定具体选举办法,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
(四)确定、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五)组织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
(六)组织有竞选意向的选民自荐报名;
(七)组织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