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衔接
1、原参加职工医保中断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中断次月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如果在中断当月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其费用按全年个人缴费标准210元缴纳,次月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医保待遇连续。如果没有在中断当月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其费用按筹资标准700元(含财政补贴490元)缴纳,医保待遇从参保缴费当月起的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不连续。
2、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参加职工医保的,参加职工医保后三个月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原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停止享受。
3、两个医保转换时不需要重新办理社保卡,只需要在新参加的医保待遇可以享受后,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到市人力社保局制卡中心进行信息更新。转换后去医院就医时,需告诉医院当前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医保还是职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