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办法与流程
1.普通门诊:在嵊州市内就医——>使用社保卡直接刷卡报销,不凭医疗费发票报销。在嵊州市外就医不作报销。
2.特殊病种门诊:在绍兴市内就医的,就医和结算时出示特殊病种门诊核准单——>直接刷卡报销。绍兴市外就医的,需要开具转院建议书,现金垫付后到市社保局报销。
3.绍兴市内医院住院:直接刷卡报销。
4.绍兴市外医院住院:本市市级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填写转院建议书,医院盖章同意——>现金支付住院费用——>到市社保局办理报销(报销时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转院建议书、住院收费收据原件、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血液化验单等)。
参保人员长期居住绍兴市外,在当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报销时需提供外地居住证明(外地居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参保人员临时外出期间急诊住院的,报销时需提供急诊依据(急诊病历、急诊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