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浦委〔2014〕3号
关于公布浦口街道屠家埠等15个行政村
经济合作社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2013〕12号)、浦口街道党工委《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嵊浦委〔2013〕79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屠家埠等15个村的经济合作社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屠家埠村经济合作社由屠正才、屠孺永、屠福源等三位同志组成,屠正才同志为社长;
故江村经济合作社由吕岳永、袁静野、张锐、谢立桥、傅圣江等五位同志组成,吕岳永同志为社长;
新建村经济合作社由胡仁才、孙庆军、许轩春、徐法根等四位同志组成,胡仁才同志为社长;
多仁村经济合作社由茹永江、茹卫云、茹齐良等三位同志组成,茹永江同志为社长;
五莲村经济合作社由胡学明、牟永香、卢君平、尹功才、张雪章等五位同志组成,胡学明同志为社长;
浦南村经济合作社由俞桂福、张纪苗、吴正扬、何樟君等四位同志组成,俞桂福同志为社长;
沈茹新村经济合作社由茹强刚、沈祥江、密琦良、茹兆明、沈庆华等五位同志组成,茹强刚同志为社长;
蒋林头村经济合作社由王家良、陈忠良、林安、葛文波、葛少军等五位同志组成,王家良同志为社长;
东江村经济合作社由徐汉祥、娄善永、叶汉永、王继勇、王志松等五位同志组成,徐汉祥同志为社长;
珠溪村经济合作社由孙樟民、孙斌、汪潮军、孙洪金、孙洪灿等五位同志组成,孙樟民同志为社长;
东俞村经济合作社由陈君正、魏义洪、刘雪永等三位同志组成,陈君正同志为社长;
上江村经济合作社由沈香贤、胡和土、徐济仁等三位同志组成,沈香贤同志为社长;
大屋村经济合作社由袁志华、叶钦祥、叶初等三位同志组成,袁志华同志为社长;
四明村经济合作社由叶立苗、王奇荣、石明达、周传江、张小春等五位同志组成,叶立苗同志为社长;
东联村经济合作社由叶春江、叶苗兴、叶宏斌、朱炳松、叶德田等五位同志组成,叶春江同志为社长。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报送: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
抄送:市农业局、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嵊州市浦口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4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