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新闻网  > > 乡镇网闻  > > 谷来  > > 文件政策
文件政策

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二)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14年12月16日 

  第二次起付标准以入住医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调整为从联网结算的高级别医疗机构转往本市基层医疗机构的,免除其再次入院的起付标准。住院期间跨医保年度或遇政策调整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均以出院结算日期为准。未刷卡报销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在次年6月30日前,凭医疗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报销,调整为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联网医疗机构应直接刷卡报销;特殊情况未刷卡或未联网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在次年3月底以前凭医疗费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编辑:乡镇网闻


嵊州新闻网主办 http://sznews.zjol.com.cn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嵊州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浙新办〔2004〕47号. 浙ICP备05017992号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