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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政策

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14年12月24日 

  一、享有的权利

  (一)个人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听取和审议协会工作报告,了解协会工作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3、享受有关会员优惠政策和表彰奖励的权利;

  4、对本级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对上级协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二)团体会员的权利:

  享有参加协会活动,审议协会工作,受表彰与奖励,获得项目支持的权利。

  二、应尽的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

  (二)致力于实现协会的宗旨、目标和任务;

  (三)按期缴纳会费;

  (四)参加协会活动;

  (五)反映群众诉求;

  (六)协会规定的其它义务。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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