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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政策

嵊州温泉旅游度假区2015年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15年08月14日 

 

       为切实做好2015年温泉旅游度假区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度假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注安全”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综合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促进度假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安全生产事故“零增长”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彻底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摸清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消防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度假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结合野外用火的特点,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群众依法安全用火,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推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度假区全年无一起重大火灾发生。

     三、整治内容 

    1、各村森林防火工作部署是否到位,各项措施是否落实,重点整治火源管控和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2、田边、路边、村边、山边、果园边、坟区边等“六边”以及与林地紧密相连的垃圾堆放点等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地方的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3、林地内的可燃物是否清理干净,林内临时作业点森林防火的措施是否落实。

    4、对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重点地区是否选派得力人员进行蹲点督察,严防死守,查隐患、排险情、堵疏漏,坚决避免大的问题发生。

    5、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

    6、旅游景点、宾馆、饭店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四、整治标准

      在组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存在隐患必须责成有关村或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杜绝安全隐患。

      五、实施步骤 

      1、调整摸底阶段(2015年3月20日-5月10日) 
  重点对各村火灾多发区、重点寺庙、坟区和生产性企业进行一次彻底的调整摸底。并要求相关单位或企业做好自查。

      2、整治阶段(2015年5月20日-7月30日)

      对上一阶段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企业消防安全生产隐患,责成有关单位或企业立即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杜绝隐患。

      3、重要时间节点:春节(除夕-初三)、清明节(4月4日-6日)、五一节(5月1日-3日)、国庆节(10月1日-7日)和冬至(12月19-26日)等野外用火重点时段,要求各村、企业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做到包山到人,保证重点时段对辖区进行定期巡查。林区、坟地、公路两侧等人员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增派看护人员,增加巡逻密度。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烧荒、炼地堰、焚烧果园枯枝杂草、野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在进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设置防火检查站和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予以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成立度假区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华权,副组长商侠明、俞伟明、童年,成员史祁伟、裘立虎、郭小芳、张乐江,办公室主任由俞伟明同志兼任。各村也要成立村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把各村领导的责任落实到位,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职责,加强督查,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副职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的责任制。

     (二)职责分工

        1、各村委会负责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即森林防火扑救预案,配齐配全森林防火扑救人员及各项扑火工具。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在森林防火紧要期,要组织村、巡查员、护林员进行上山巡逻,做到有烟就查,违章就罚,抓好防范工作。

        2、度假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度假区纪工委、人武部、综治办、社会事业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所挂钩村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以及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确保森林火灾隐患第一时间发现并得到有效的整改。办公室要做好信息上报、装备设施、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上报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都应当立即进行扑救,并及时向管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83130800。

各村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当地干部群众扑救,同时按规定向度假区办公室及度假区森林防火指挥长报告火灾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1、起火地点:村的地名、位置;

        2、火灾原因和起火的时间;

        3、火场周围林木大小和地势情况及火灾蔓延方向、风力方向; 

        4、组织扑火情况,包括度假区带队扑火的领导及其联系方式,出去扑救人数;

        5、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对行政村界线附近的森林火灾及八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应按规定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四)宣传教育

       各村要针对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如:正月初一及元霄节期间放鞭炮、野外烧香等),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今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继续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森林火灾扑救的第一要务;同时,广泛普及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防火常识,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扑火措施的落实。

      (五)扑救工作

        按规定抓好森林防火员和扑火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分级业务培训,提高组织指挥能力,扑火技能和安全自救能力。在现有森林消防自愿队伍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备足预备扑火力量。各森林防火重点村要逐步建立10—20人的森林消防自愿队伍,加强装备建设,严格训练,组织培训扑火队员熟悉当地林情、社情,提高实战能力和扑火效率。一旦发现火情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努力减少林火损失。发生森林火灾时,各村两委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科学扑救,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原则上扑明火的任务必须由专业队伍承担,清守火场的任务由群众性扑火队伍承担。

       (六)物资保障

        要建立与扑火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本着装备与森林防火任务相适应的原则,制定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计划,对消耗或损坏的扑火物资要及时补足备齐,确保防火物资装备数量充足、运转良好、使用可靠。

      (七)坚持值班备勤

        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防火期内,各村、相关局(办)要坚持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对迟报、瞒报的,一经发现,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需要向上级报告的火情,由度假区办公室或度假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汇报。

        请各村及有关单位务必行动起来,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认清形势,杜绝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确保森林资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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