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山(1913—1990)
王正山,又名王明远,北漳镇东林村人。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转为中共党员。1934年3月,因领导美亚绸厂罢工斗争被捕入狱。1936年10月出狱后,在浙江长兴县休养期间即投入抗日救亡运动。1937年10月,王正山回嵊县开展建党工作,通过团结广大进步青年,组织抗日流动宣传队、乡村救亡协进会、安排进步青年进入政治工作队等方式,宣传抗日救亡,同时发展积极分子入党。1938年1月,任中共嵊县工委书记,6月,改任中共嵊县县委副书记。11月,嵊县县委扩建为中共嵊县中心县委,任书记,使当时嵊县的抗日救亡运动和发展党员工作,成为宁绍地区做得最好的三个县之一。1940年3月,调任中共绍兴县工委书记,以绍兴三区政工队员,南池区、阜埠区署服务员等身份,积极发展党员,组织抗日武装。1945年9月,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北撤后,王正山受党组织派遣到上海从事工人运动。建国后,历任上海人民法院审判长、安徽宿东地区商业局局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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