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乡属地在春秋战国时期属越国的剡,秦(公元前221年)属会稽郡的剡,汉景帝四年(公元前153年)之后属剡县,其中王莽期间属尽忠县,唐初属嵊州,后复称剡县,梁属赡县,北宋属剡县,宣和三年(1121年)属嵊县,之后一直属嵊县。其中有记载为宋淳熙四年,此地沿溪两边均为苦竹林,故名苦竹溪,村以溪名。
解放后遂称竹溪,解放初属顺二乡,1950年设立竹溪乡,属竹溪乡;1956年3月与徐家培乡合并为徐溪乡,改属徐溪乡;1958年10月为北山人民公社徐溪管理区,竹溪村属于此管理区;1961年11月以竹溪乡、徐家培乡为基础,分别建立竹溪、雅璜人民公社,改属竹溪人民公社;1983年10月改设竹溪乡,改属竹溪乡。2005年,竹溪村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古村,成为浙江省首个具有浓厚历史文化的深山古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