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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县)群众团体组织概况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张家康 2015年09月16日16:30:10 

  1949年5月,嵊州市(县)解放后,至今先后已建立的群众团体组织,分别有嵊州市(县)总工会(嵊县工人联谊会、嵊县工会联合会)、嵊县农民协会(嵊县贫中下农协会)(1980年10月撤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嵊州市(县)委员会、嵊州市(县)妇女联合会(嵊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嵊州市(县)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嵊县支会)、嵊州市(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嵊州市(县)归侨、侨眷联合会、嵊州市(县)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嵊州市(县)残疾人联合会、嵊州市(县)老龄委员会。所属群众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中共嵊州市(县)委领导下,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并按照各自《章程》进行换届选举,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各自的职能作用,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嵊州市(县)总工会

  嵊州市总工会是全市各产业工会、各系统、乡镇工作委员会、市级机关工会联合会和基层工会的领导机关。其主要任务是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基层工会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贯彻执行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基层工会的要求,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基层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督促帮助指导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同有关单位党组织协商推荐各工会工作委员会和基层工会主要负责人人选;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规划;做好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领导做好全市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1949年7月,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出要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基本上把工人阶级首先是产业工人组织起来。8月,嵊县工会联谊会成立。1950年6月开始筹建嵊县总工会。1952年9月,召开嵊县第一次工会代表大会。正式建立嵊县总工会。1953年7月,嵊县总工会更名为嵊县工会联合会,1958年7月复称嵊县总工会。嗣后于1954年5月(第二次),1955年7月(第三次),1957年2月(第四次),1963年3月(第五次)分别召开嵊县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届领导成员。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嵊县总工会组织瘫痪。1967年11月,由“嵊县工代会”替代嵊县总工会。1973年10月,召开嵊县第七次工会代表大会,恢复嵊县总工会。至后,在1979年3月(第八次)、1982年11月(第九次)、1985年12月(第十次)、1988年12月(第十一次)、1993年12月(第十二次)、1998年12月(第十三次)、2003年12月(第十四次)、2008年12月(第十五次)、2014年3月(第十六次)分别召开了嵊州市(县)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届领导成员。

  二、嵊县农民协会、嵊县贫下中农协会(198110月撤销)

  农民协会其主要工作任务是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把广大农民充分发动起来,使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真正相信自己的力量,实现当家作主。当时,党的基层组织尚未公开建立,农村中民兵、治安、保卫、生产、生活等各项工作都归农会领导,重大事情皆由农会决定处理。农会在开展剿匪反霸斗争、支援部队解放舟山群岛、完成征粮任务、参加互助合作、恢复农业生产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后,又积极领导农民参加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三大运动,成为解放初期党在农村工作中的中坚力量和主要依靠对象。

  1949年6月15日,中共浙江省委第一次扩大会议决定把党的主要力量转入农村,开展农村工作。10月县委根据省委和地委的指示,组织召开全县农民代表大会,成立嵊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1950年3月正式建立嵊县农民协会,至1954年2月撤销。1965年2月,嵊县第一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召开,成立嵊县贫下中农协会筹备委员会。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被迫停止工作。1967年11月,由嵊县贫代会“文革”组织所替代。1978年3月,嵊县第三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召开,重新恢复建立嵊县贫下中农协会,1981年10月被撤销。

  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嵊州市(县)委员会

  嵊州市共青团是市委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其基本任务是: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青年、帮助青年,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现代科学文化武装青年,引导青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共产主义接班人;抓好全市基层团组织建设,加强团员管理教育,引导青年成长成才,指导全市团员发展工作,负责团干部的考察、任免、推荐、管理,搞好团干部培训和团员以及青少年教育活动。

  1949年1月,中共中央公布《关于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议》。同年11月,县委根据省委和地委指示,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嵊县工作委员会。1952年6月召开团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嵊县第一届委员会。1957年6月,改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嵊县委员会。嗣后,于1954年3月(第二次)、1956年6月(第三次)、1959年6月(第四次)、1962年3月(第五次)、1963年4月(第六次)分别召开县团代表大会,选举各届领导成员。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团县委机构瘫痪,1968年6月由县革命委员会政工组代行职能。1972年1月,召开共青团嵊县第七次代表大会,恢复建立了共青团县委。至后,在1978年12月(第八次)、1981年12月(第九次)、1985年10月(第十次)、1988年6月(第十一次)、1991年5月(第十二次)、1994年1月(第十三次)、1997年9月(第十四次)、2000年12月(第十五次)、2003年12月(第十六次)、2006年12月(第十七次)、2010年11月(第十八次)、2013年11月(第十九次)分别召开了嵊州市(县)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届领导成员。

  四、嵊州市(县)妇女联合会

  嵊州市妇女联合会是全市各级妇女组织的领导机关。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主要任务是: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市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调查研究全市妇女儿童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联反映,提出建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积极为妇女的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妇女就业、转岗、走向市场提供良好条件。加强对妇女新时期创业精神教育,帮助妇女树立市场观念、效益观念、竞争观念和新的就业、择业观念。

  1951年5月,召开嵊县第一次妇女代表会议,经全体妇女代表选举,成立嵊县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改名为嵊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嗣后,于1954年5月(第二次)、1956年10月(第三次)、1960年1月(第四次)、1962年9月(第五次)分别召开县妇女代表会议,选举各届领导成员。“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妇联被迫停止工作,1968年6月由县革委会政工组代行职能。1973年6月,召开嵊县第六次妇女代表会议,恢复建立县妇联。至后,在1979年2月(第七次)、1982年6月(第八次)、1985年11月(第九次)、1988年11月(第十次)、1993年12月(第十一次)、1998年12月(第十二次)、2003年12月(第十三次)、2009年3月(第十四次)分别召开了嵊州市(县)妇女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各届领导成员。

  五、嵊州市(县)科学技术协会

  嵊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主要任务是: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普及科学知识,组织展览教育,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推广先进技术,进行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开展农民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和农村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开展科技咨询服务,组织有关科技人员参与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对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厂矿科技单位进行管理服务,并对乡(镇)科协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工作。

  1956年6月建立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嵊县支会,1959年改名为嵊县科学技术协会,与嵊县农科所合署办公。1964年5月,重新建立嵊县科学技术协会筹备委员会。1980年3月,召开嵊县第二次科学技术工作者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嵊县科学技术协会领导成员。至后,于1984年10月(第三次)、1987年11月(第四次)、1992年1月(第五次)、1996年7月(第六次)、2001年1月(第七次)、2006年3月(第八次)分别召开了嵊州市(县)科学技术工作者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届领导成员。

  六、嵊州市(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嵊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市委领导下的全市文艺界群众团体,是党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领导文艺工作的参谋和助手。也是沟通党、政府及社会各界之间的民主协商渠道,并与政府文化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密切合作,共同发展全市文化艺术事业。

  嵊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作家、戏剧家、美术家、书法家、音乐家、舞蹈家、摄影家等7个协会。

  1985年5月,召开嵊县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领导成员,成立嵊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至后,在1990年12月(第二次)、1995年6月(第三次)、2000年12月(第四次)、2007年1月(第五次)、2013年11月(第六次)分别召开了嵊州市(县)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届领导成员。

  七、嵊州市(县)归侨、侨眷联合会

  嵊州市归侨、侨眷联合会主要任务是:坚持“一国两制”的原则,积极开展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广泛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扩大对外开放,发展经济、科技、文化的交流和合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行归侨、侨眷代表、委员人选的协商与推荐;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为“三胞”及其眷属提供服务,并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引导、联络“三胞”来市兴办企业和文化、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热忱为归侨、侨眷和国外侨胞服务。

  1987年5月嵊县归侨、侨眷第一次代表召开,成立了嵊县归侨、侨眷联合会。至后,在1993年11月(第二次)、2001年12月(第三次)、2013年2月(第四次)分别召开了嵊州市(县)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选举了各届领导成员。

  八、嵊州市(县)工商业联合会

  嵊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是市委领导下的全市工商业界组织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中介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工商业界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能是:参政议政,参与政治、社会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对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提倡会员爱国、敬业、守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当好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为会员和社会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会员提供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嵊州市(县)工商联合会,成立于1953年10月,当时在推动全县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起过重要作用。“文化大革命”开始停止了活动。1988年3月,县委批复组成筹备小组,于1989年12月,召开嵊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正式恢复嵊县工商业联合会。至后,在1994年3月(第四次)、1999年4月(第五次)、2004年11月(第六次)、2009年11月(第七次)分别召开了嵊州市(县)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届领导成员。

  九、嵊州市(县)残疾人联合会

  嵊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是由各类残疾人的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为残疾人服务的全市性残疾人事业团体。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的贯彻实施,依靠政府、协调部门、动员社会、坚持社会化的原则,大力推进残疾人工作。

  嵊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责,与时俱进,勇于实践,全力推进残疾人劳动就业,全面开展残疾人康复,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大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残疾人的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全市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得到了快速提升。

  嵊县残疾人联合会(筹)于1991年8月建立。1994年1月,召开嵊县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县残疾人联合会第一届执行理事会,至后,于1995年7月(第二次)、1999年11月(第三次)、2003年5月(第四次)、2008年1月(第五次)、2013年1月(第六次)分别召开了嵊州市(县)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领导成员。

  十、嵊州市(县)老龄委员会

  嵊州市老龄委员会主要任务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负责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尊老敬老活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利,监督、检查有关涉及老年人权益法规的执行情况。

  组织指导基层老龄工作及村、居民区老年人协会的规范化建设。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问题,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活动,提出发展老龄事业的有关政策、建议。开展老龄问题的对外交流工作,开展老龄问题的学术研究等活动。组织开展老年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活动。

  嵊州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成立于1989年11月。1996年10月为同省、绍兴市名称统一,改为嵊州市老龄委员会。嵊州市老龄委员会为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老龄工作综合协调组织。历届领导成员均由市委任命。

  (本文作者:系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退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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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东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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