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嵊州市社保局通知,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1.本市户籍且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员;
2.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学校、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儿童)以及本市在职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筹资标准
跟2015年度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一样为每人850元,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纳260元,财政补贴每人590元。
三、缴费方式和参保缴费时间
缴费方式:社保卡银行代扣代缴,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2015年12月1日以后,不再从社保卡中扣缴医保个人缴费额。
参保人员请到本人社保卡相对应的银行营业网点存入260元,(未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请勿忘记先签订协议)。一户家庭有多人参保的,应分别存入个人名下的社保卡中。
备注:银行未扣费人员、2016年度新参保人员, 12月1日至12月20日到村缴费,由乡镇进行操作参保。
四、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时间表
参保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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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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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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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开始享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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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日-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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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关联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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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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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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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日-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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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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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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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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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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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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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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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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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5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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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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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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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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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璜乡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