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参加职工医保中断后参加居民医保的,办理中断手续的第3个月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如果在办理职工医保中断手续的次月前参加居民医保,按260元标准缴纳,接续享受居民医保,医保待遇连续。如在办理职工医保中断手续次月后参加居民医保,其费用按筹资标准850元缴纳,从参保缴费3个月后方可享受待遇,医保待遇不连续。
2.原参加居民医保后参加职工医保的,参加职工医保并按规定缴费后的第4个月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原居民医保待遇停止。
3.两个医保转换时不需要重新办理社保卡,只需在新参加的医保待遇可以享受后,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到社保局制卡中心进行信息更新。转换后去医院就医时,需告知医院当前参加的是居民医保还是职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