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1)生育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计划生育手术许可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诊断证明;
(4)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医院病历、出院小结、医疗发票、费用总清单;
(6)单位盖章的《嵊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