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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政策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16年03月23日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1)生育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计划生育手术许可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诊断证明;

  (4)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医院病历、出院小结、医疗发票、费用总清单;

  (6)单位盖章的《嵊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报表》。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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