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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政策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2016年04月01日 

各工作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镇属有关部门:

  当前,清明节将至,为全力做好全镇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全镇不发生重特大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清明节是法定节假日,民间祭祀扫墓活动十分频繁,出行、出游人员数量大幅上升,各类致灾因素急剧增加,加之当前气温回暖,风干物燥,春防工作压力骤增。为此,各工作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镇属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工作责任心、紧迫感,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分析研判当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主动加强与林业等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全力确保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突出重点,严格监督,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工作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镇属有关部门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祭奠活动相对集中、影响面大的特点,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扫墓、祭祀场所和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公墓、烈士陵园、寺庙、殡仪馆、骨灰存放场所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对集中燃放鞭炮和焚烧香、纸、烛的场所,要规范管理,落实监护人员。要针对春季火灾特点和清明节人员出行特点,会同有关部门对山林附近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风景区、旅游景点周边宾馆、饭店以及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检查巡查,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要会同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单位,加强对出租房屋、易燃易爆场所、临时仓库、“三合一”场所、家庭小旅馆、老住宅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确保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

  三、广泛宣传,注重实效,大力提高社会防范火灾能力。各工作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镇属有关部门要结合春季防火工作和当地的祭祀风俗,切实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络、手机短信等宣传平台,通过播放文明祭扫消防公益广告、电视滚屏字幕、在电台播报消防安全提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提示性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同时,要集中报道因烧纸、吸烟、放鞭炮等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警示宣传教育。要发动广大消防志愿者深入景区入口、人员密集祭祀场所等重点区域,教育广大群众在祭奠活动中安全正确使用火源,及时妥善处置险情。

  四、加强执勤,严格备战,认真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镇专职消防队要针对春季和清明期间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扎实做好执勤备战和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要及时调整执勤力量,认真安排好值班备勤工作。专职消防队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特别是带班领导,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不得脱岗、离岗、漏岗。专职消防队要结合当前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深入开展“六熟悉”训练,制订和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认真开展实地演练,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对祭祀集中的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段,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专门人员驻点执勤。要对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或其它灾害事故,做到“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

  各工作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镇属有关部门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上报镇消防站,并要积极做好日常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0日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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