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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政策

关于2015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创建自评申报的通知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16年04月08日 

  下属各党组织:

  按照市委办《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开展“星级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嵊市委办〔2012〕24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开发区(浦口街道)2015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2014年度三星级及以下党组织,2015年新建立的党组织。

  二、申报程序:

  1.认真开展自查。各党组织要对照“一票否决”情形(附件2)和考核细则(附件3)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一票否决”情形或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不再晋级或进行降级处理。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升级。

  2.做好自评申报。各党组织对照考核细则,填写《开发区(浦口街道)基层党组织“星级创建”考核自评申报表》(附件1)。并于1月15日前上交党建办。

  3.组织考评。各党组织自评申报后,党工委将对照有关文件进行考核评定星级,并发文公布。

  三.有关规定和要求:

  申报星级原则上实行逐级晋升,党建工作成绩特别突出或取得市级(含)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可以破格晋升星级。

  2015年新成立的党组织参加自评,但不确定星级。

  考评结果将与基层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发放、党内评先评优和安排有关项目资金等挂钩。

  各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合理调配人员,认真做好星级评定工作。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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