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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政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历史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16年04月27日 

1.2008年6月20日,《嵊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试行)》(嵊政〔2008〕60号)施行。

实施时间:2008.6.20—2009.12.31

缴费标准:分为A、B两档。A档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B档以上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农村户籍按A档缴纳;非农户籍可任选A档或B档。2008年A档个人缴纳为585元/年,B档1537元/年。2009年A档654元/年,B档1739元/年。

财政补贴:2008年财政补贴标准A档为365元/年,B档为960元/年。2009年的财政补贴标准A档为409元/年,B档1087元/年。     

老居保截止后,参保人员的缴费和财政补贴都自动转入新居保。

2. 2010年1月1日,《嵊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 》(嵊政〔2009〕90号)施行。

实施时间:2010.1.1—2014.12.31

缴费标准: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1000元和2000元,共七档,参保人自主选择相应缴费档次标准,多缴多得。

财政补贴:参保人员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档次缴费的,财政相对应缴费标准档次补贴30元、30元、30元、40元、50元、80元、160元。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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