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潢按评估价补偿:被征收房屋的装潢按评估价补偿,确权建筑面积内的装潢也可选择直接按200元/㎡补偿。
(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确权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标准支付,不足600元/月的按600元/月支付。其中实物安置按搬迁腾空之日起到被安置后6个月计发;房票安置部分按24个月一次性计发;其余部分按6个月一次性计发。
(3) 搬家补助费:按每户2次计发,每次2000元,确权建筑面积超过80㎡的,超过部分按每次5元/㎡加发。
(4)签约和搬迁奖励:①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按被征收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奖励100元/㎡。②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并经腾空验收合格的,按被征收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奖励100元/㎡。③被征收人在规定的争先签约期内签约,并按时腾空的,按被征收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予以300元/㎡的争先签约奖励(可分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