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学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第一类:市区户籍(市区户籍指在剡湖街道、三江街道、鹿山街道2012年及以前设立的社区内的户籍,下同),父母或本人在市区有产权房的新生。2013年及以后新设立的村改社区户籍新生仍按原安排的学区就读。
第二类:市区户籍但父母或本人在市区无产权房的新生。
第三类:户籍不在市区,父母或本人在市区有一年及以上产权房的新生。
第四类:户籍不在剡湖、三江、鹿山三个街道内,父母或本人无市区产权房,但家庭生活基础在市区,父母双方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者符合“四个条件”:父母双方在本市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本市户籍因不发居〈暂〉住证,不作要求);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用工单位签订了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满一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及以上;无违法生育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时间均计算到每年的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