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新闻网  > > 乡镇网闻  > > 金庭  > > 文件政策
文件政策

“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标准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16年09月30日 

1.无存量违法建筑。存量违法建筑拆除后,做到即拆即清,建筑垃圾原则上在30日内清理或处理完毕。不符合缓拆条件列入缓拆范围、不符合补办条件办理补办手续的违建,视同存量违法建筑。

(1)重点区域无存量违法建筑。主要包括: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两侧可视范围;主要河道(省级河道、市级河道)两侧可视范围;村(社区)内的主干道、城市环线两侧以及重点居民住宅小区。

(2)重点类型无存量违法建筑。主要包括:无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违法建筑;无严重影响消防安全或影响重大工程建设的违法建筑;无市级以上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督查发现但未查处、整改到位的违法建筑。

2.无新增违法建筑。从严控制和规范临时用地、临时建设审批,及时清理逾期的临时建筑。全面禁止新增违法建设行为,从违法建筑产生到发现不超过7日,适用即查即拆程序处理的新增违法建筑,从发现、拆除到垃圾清理完毕不超过30日。

3.无非法“一户多宅”。1999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非法“一户多宅”得到全面依法处置,农村附属用房和生产性用房分类处置到位。百分之百完成农房确权确违工作,有“拆除、处罚、没收、缓拆”明细清册和村庄建筑分类标识图,农房登记率达到70%以上。

4.拆后土地得到有效利用。坚持应耕则耕、应绿则绿、宜建则建的原则,及时利用好拆后土地。复垦复绿原则上不超过半年。2016年以来拆后土地利用率达到60%以上(创建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和无违建乡镇(街道)的所辖村(社区)相应提升到70%和80%)。

5.防违控违长效机制健全。有一支巡查队伍,每个自然村(居民小区)有1名专门的网格员,形成网格化管理体系,由镇、村两级网格员负责开展日常巡查,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阻止违法建设行为。

6.社会平安稳定。对群众信访投诉的违法建筑得到依法妥善处理。无因违法建筑拆除、防控和治理工作不到位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7.有完善的制度体系

(1)建立村级“无违建”创建工作小组,开展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上级关于违法建筑的具体认定标准和处置办法进行处置,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每个村(社区)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国土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3)完善各项台帐资料,建立“一档一图一册”,“一档”即一户一档或一幢一档,“一图”即建筑分类“五色”标识图,“一册”即建筑物登记清册,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条理清晰。

8.有健全的规划体系

(1)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根据村庄布点规划明确的保留行政村)。

(2)城乡规划历年卫星遥感执法监督检查违法图斑处置到位率为100%。

9.有规范的农民建房保障体系

根据乡镇(街道)编制的农民建房实施方案,做到农民建房用地指标专项管理、合理配置,优先保障无房户、危房户,切实完成省、市下达的农村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保障任务。



编辑:乡镇网闻


嵊州新闻网主办 http://sznews.zjol.com.cn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嵊州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浙新办〔2004〕47号. 浙ICP备05017992号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