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市两级政府“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不断创新,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简化了办事手续。中心将于本月15日再次推出新一批服务举措以更好地为职工提供方便。
一是外地购房提取可一次办结。其材料的真实性审核改“提取前审核”为“提取后审核,有问题追责”,职工办理提取再无需等待三个工作日的审核时间。
二是凭职工申请即可办理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对已在新单位开户的缴存职工办理资金转移,取消转入、转出单位签章手续,改由缴存职工提出书面申请。
三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不提供收入证明。只需职工本人同意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作为其月工资收入依据即可。
四是按月转账提取业务办理更简更全。职工不再需要提供单位审批意见与委托银行提供的公积金贷款信息;办理组合贷款的职工也可申请公积金部分还款的按月转账提取。
五是市外户籍职工销户提取时若身份证能够证明户籍为外地的情况下可不提供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