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护林责任。清明节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第一件大事、第一位任务、第一项职责。全体护林人员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护林合同和护林人员考核标准,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巡山工作。对工作懒散,巡山出勤率不高,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的要追究责任。
二是加强巡山力度。在3月30-4月6日期间,护林人员要随身携带护林手机,林业通“APP”每天保持“打开”状态,每天至少巡山一次。对有新坟存在,尤其是公墓、老墓集中的重点区域进行仔细的巡查。要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一旦发生火情,立即上报。
三是强化火源管控。要把野外火源管控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第一任务,严防火种上山入林。对发现携带火种上山的要及时进行劝导。对正在烧纸祭祖的要及时进行劝住。要时刻保持火种的动态监控,尤其对祭完祖的要特别留意,应该仔细检查烧纸是否熄灭,如发现未扑灭的要及时采取有效地灭火措施。
四是提高考核力度。根据护林人员手机林业通“APP”是否打开,护林人员巡逻路线轨迹进行考核。对没有打开林业通“APP”,轨迹明显不在巡山的每天扣除考核分4分。护林人员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及时上报的扣除考核分10分。对及时上报森林火情的,不给于扣分。原则上考核总分低于70分取消护林人员资格,终止护林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