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之前,长乐镇要完成辖区内的所有溪江小微水体的整治工作,让长乐江源头水更好。镇相关部门提出溪江的所有小微水体力争“八无”标准,即无杂草、无垃圾、无淤泥堆积、无排污口、无漂浮物、无渣土、无黑臭、无违建和障碍物,并在符合“八无”标准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需要,突出地方特色,如在池塘边种荷花、造小园等,给村民创造更优质的生活环境。
日前,行政村和相关河长,自加压力,拉高标杆,让清澈的山泉水流进千家万户、流向远方,达到强化嵊州源头水治理,兼顾百姓需求,有分有合地采取打捞、清淤、配水、种植水生植物等措施,齐心合力整治小微水体,重现往日清莹秀澈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