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文化保障美丽校园
我市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创建要求和工作任务,并将2016年定为“文化建设年”,加大校园文化硬件、软件等各项建设的力度,深化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努力促进学校内涵、和谐、可持续发展。到2016年底,全市共有43所学校争创成为市文化建设示范学校。今年,又有39所学校积极申报创建第三批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
创建精神文化优化美丽校园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上的工作部署,充分调动教体系统广大师生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努力把全市学校建设培育成为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和精神家园,2017年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开展了“文明·美丽校园”创建活动。
按照《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文明·美丽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文明·美丽校园”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文明修养和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首批创建学校确定为三类:(1)已命名为绍兴市级以上文明单位;(2)嵊州市第一批“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的学校;(3)建成区范围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目标到2020年,实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文明·美丽校园”创建活动100%覆盖,使“文明·美丽校园”创建工作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成为我市教体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效载体。
校园文化是一门学校隐性课程,它是学校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良好的校园文化,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它内化为学生的内在品质后就是学生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在学生健康成长过程中,它的作用是其他必修课无法代替的教育资源。
一年来,“文明·美丽校园”创建活动已在全市有序推开,并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