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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法庭便民调解获点赞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记者 袁维霞 通讯员 沈乃灿 沈智勇 2017年11月30日 

  近日,由省司法厅出版的2017年《人民调解案例选编》收录的典型调解案例中,我市三界法庭的“兄妹赡养老母起分歧,联合调解再续手足情”入编在册。这从侧面反映了三界法庭推行的法律与情理相结合的矛盾调解方式获得上级肯定,同时也获得三界镇村民的点赞。

  一直以来,三界法庭有庭前调解缓解原被告双方过激情绪的传统,自2014年三界法庭被授予“枫桥式人民法庭”称号以来,法庭工作人员不断在工作中创新,坚持“调解优先”,使庭前调解的步伐更稳定,也为家庭和睦、社会稳定打下了扎实基础。

  今年2月,三界法庭受理了一桩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傅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在途经章黄线地段时与前方骑着自行车的王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车损人伤。经交警现场责任认定,傅某负全部责任。事后王某要求傅某赔偿交通事故损失费4200元,但傅某拒不承担这笔款子。他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表示怀疑,因为事故发生的日期与病休证明的日期不符。

  事情闹上了法庭。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同乡,如果按照常规程序开庭审理,或许达不到理想的效果,于是决定对此案进行庭前调解。法庭调解员经过走访、调查,最终摸清了事实的真相,并找准了化解矛盾的突破口,最后获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傅某一次性赔偿王某医疗费、交通费、施救费、车辆损失费等共计3500元。离开法庭时,两人乘着同一辆车满意而归。

  同乡之情不能因为一桩矛盾纠纷而荡然无存,通过法庭的耐心劝导,双方最终重归于好,感情如初。还有一件案子,也是通过庭前调解,使有着20多年业务往来的“生意人”也重归于好。

  家住仙岩镇的周某与崇仁镇的一家茶机厂长期保持着业务关系。3年前,周某向该茶机厂购买了价值42000多元的茶机设备,约定在当年年内付清全额。可事情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周某生产的茶叶出现滞销,导致资金周转困难,为此周某与茶机厂商量希望延期付款,厂方看在多年业务关系的面子上,就同意了周某的请求。

  可约定的日子一拖再拖,这样一来,厂方也有点不耐烦了,说周某不守信用,要走司法程序。这是一桩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承办法官沈杰考虑到矛盾双方原本就是合作伙伴,对于周某所欠厂方的货款事实清楚,也考虑到周某暂时出现经济困难的客观原因,就做起了双方的思想工作。首先说服厂方看在与周某多年交情的份上,予以谅解,接下去又与周某释法析理,强调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做生意要诚实守信。经过一番情、理、法的阐述,双方的紧张气氛有所缓解,最终双方通过协商自愿达成协议,由周某分三期支付厂方全额茶机款。据了解,目前,厂方已全部收到42000元的茶机款,双方也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据三界法庭副庭长过岸冰介绍,2017年以来,三界法庭在已办结的336件案件中,其中180件根据“枫桥经验”采用法律与情理相结合的矛盾调解方式达成调解或撤回起诉,调撤率达54%。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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