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贵门乡综治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综治平台)设在乡政府(原邮电所)一楼,具体由分管领导开展协调指挥,主要以乡综治办为依托,联合长乐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等方面力量。
第二条 综治工作平台主要是牵头组织、统筹协调抓好综治、信访、司法行政、反邪禁毒、警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平安宣传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依靠、发动和组织群众,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群众协同治理作用,探索和总结基层社会治理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第四条 不断完善全科网格建设,强化网格员队伍管理,发挥网格员信息收集、隐患排查、矛盾调解和民生服务等作用,平台对辖区内网格工作落实情况与网格员履职情况每季度考评一次。
第五条 每日落实专人,收集汇总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平安通等各类渠道的信息。每半天向乡综合信息指挥室报送一次,遇到重大事件与紧急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乡主要领导报送。
第六条 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主要分析上周工作任务的推进情况,做好本周工作安排。
第七条 对涉及本平台的工作事项,一般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处置和回复完毕;较为复杂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处置和回复完毕。对涉及其他平台的事项,要在第1个工作日内分流转交至相应平台,由对口平台抓好落实,本平台要及时跟进反馈情况。对事权不在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项,要在第1个工作日内上报给市综合信息指挥中心。
第八条 对本平台办理的事项进行全程跟踪及绩效通报,对未及时受理或未按时反馈处理结果的进行督查通报。
第九条 每月定期向乡“四个平台”联席会议汇报本平台工作近况,做好本平台工作的同时,要按照乡“四个平台”建设的统一部署,积极加强与其他平台的交流沟通与协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