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庭司法所被列为首批绍兴市“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所,强势助力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是着力打造“枫桥式”法律服务。在司法所设置金庭镇法律服务站,各村设立法律服务点,利用微信群和手机APP让法律服务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对来电来访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及时登记,询问仔细,解答详尽,依法指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个人诉求。目前已按村建立微信群九个,群成员共计1200余人。
二是着力打造“枫桥式”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参与信访调解,利用“老娘舅”优势,坚持“源头预防、多元化解、疏导教育”信访工作原则,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完善“访调对接”长效机制,化解信访案件,实现信访与人民调解及时、有效、规范衔接。今年来,共参与化解信访案件10余起,调处矛盾纠纷50余起,加固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维护和谐中的“第一道防线”。
三是着力打造“枫桥式”社区矫正。积极整合村干部、乡贤力量搭建一支“枫桥式”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队伍。通过村干部陪同、派出所协助、家属到位的走访机制,共走访社区服刑人员80余人次,为矫正人员提供心理咨询32次。在坎头村农民培训学校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创业技能培训3次,其中12人考取了职业资格证书,4人已重新上岗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