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群众、企业来中心请求解决问题和要求提供服务时,无论涉及哪个窗口的业务,首次接待的窗口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文明有礼,耐心接待,语言规范,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3.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窗口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的窗口职责范围的事项,转交给综合窗口先受理。
4.属于业务或承办窗口不明确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兜底窗口联系,由兜底窗口帮助协调落实。
5.办理事项若不属于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职能范围的,或确不符合政策规定,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