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3月18日,嵊县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沿海经济开放区
1988年3月18日,嵊县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沿海经济开放区。消息传开,嵊县人民奔走相告,欢欣鼓舞。由此,更多的人开始知道嵊县,了解嵊县。
喜讯的背后,凝聚着嵊县干部群众的心血与汗水。记者从当时的资料中获悉,在此之前,县委发出《关于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分别从税收政策、奖励政策、配套措施三方面推动拓宽外商投资领域。
1988年4月18日,县政府设立驻海南省琼海办事处;6月2日,设立驻深圳联络处。1990年7月12日,县委、县政府首次在深圳召开嵊籍侨胞和台胞、港胞恳谈会,洽谈有关投资项目。
深圳成为当时不少嵊州创业者内心深处抹不去的记忆,石璜镇楼家村的楼宇星就是其中一位。1990年,楼宇星单枪匹马南下深圳,通过挂靠一家三资企业开始创业。问起选择深圳的理由,他表示,似乎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考虑,一方面深圳是开放的窗口,每天都有“遍地是黄金”的故事发生;另一方面,因为当时很多嵊州人都选择到深圳打工、创业,他也就顺了大流。
1999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企业。2001年,当时的外经贸部批准同意嵊州东恒电器有限公司在越南独资设立“越南华光企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空调器、饮水机、电风扇、换气扇、电机、水带、乳胶圈等,成为首家境外投资工业企业。至年末,我市累计批准境外企业4家,其中贸易性企业2家,实业性企业2家,总投资105万美元;境外投资地为保加利亚、马来西亚、瑞士和越南。同时,我市把外派劳务作为外经工作的重点,积极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全年向日本、新加坡、塞班、毛里求斯、柬埔寨、约旦、墨西哥派出建筑、服装劳务工130人。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拂嵊州,也吸引了不少外商前来考察投资。当时,通过创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以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是我市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据《嵊州市志》记载,1986至2002年,我市批准外商投资项目360个,合同利用外资19096.09万美元,实际到位外资9374.63万美元。2001至2002年,市委、市政府还制定鼓励外商直接投资的15条优惠政策,改善外商投资软环境,加快经济开发区建设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嵊州成为一块炙手可热的投资热土。
事实也是如此,开放的嵊州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目光,嵊籍港商们在深圳及嵊州两地创办的数十家领带企业,培育了一批嵊州领带人,也因此发展起一个闻名世界的特色产业——领带行业。
乘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东风,我市把握历史机遇,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对外开放举措,主动融入改革开放全局,逐步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开放格局。2018年上半年,我市自营出口增速位列绍兴市第一,超出绍兴市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省外贸转型升级试点建设扎实推进,成功创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服饰)和省外贸创新发展示范单位。引进市外境内资金同比增长14.1%,新开工2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59只,其中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37只,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